Wednesday, August 29, 2012

上海维权市民在北京

   上海维权市民到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问题
   上海维权市民在北京

   2012年8月23日,上海维权市民毛恒凤、李惠芳、陈启勇、王蓉华、董佩丽、徐秋琴、金月花到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问题。
   毛恒凤问莫律师关于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长期被软禁一事的解决方法、王蓉华咨询了关于北京市救济管理中心沦为“黑监狱”关押上海访民一事……
   其中,金月花向莫律师咨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月花拆迁民事纠纷”一事前后不一致的法律文书。莫律师称,“这种情况说明最高法关于此事已经立案并组织了合议庭,合议庭合议后决定不符合再审条件”。
   可是,关于“金月花拆迁民事纠纷”一事,上海市闵行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拆迁许可证和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拆迁,让金月花的营业用房至今没有得到安置补偿,与诈骗何异?
   四级法院在金月花维权12年后的今天给不出任何理由就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完全不合法,使金月花生命财产无法得到保障,失去了法院存在对社会本身的意义!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如果以前政府没有发现开发商的犯罪行为,那么在金月花起诉后应该可以看到其犯罪证据很明显。为何经历8年之久,四级法院还没有将 其卷宗移交公安部门来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四级法院对社会稳定起到了什么作用?四级法院对震慑犯罪分子又起到了什么作用?
   如果说四级法院与犯罪分子勾结,不知最高法有何意见?如果最高法不这样认为,那么请将此事在下次金月花信访时说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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