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谢丹在重庆提出游行申请,被当局以不在重庆居住为理由“不许可”。3月23日谢丹以另类方式表达了心愿。
3月27日谢丹在网上发出信息:
上海-谢丹(286692568) 11:19:35
朋友们,我今日下午14:40航班回上海。重庆游行申请上周五被渝中区公安分局“不许可”,本周一已依法向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以继续抗议上海警方违法执法!
然而3月27日17点左右谢丹到浦东机场后就失踪了。12小时之后(3月28日14点40分左右),谢丹被带黑头套被丢到番禺路聚湘阁附近。
整个过程是:在浦东机场,谢丹被上海警方七个人扣押(其中一人为上海市局国保总队张姓警官,一为上海长宁国保杜姓警官)。押到上海长宁区被关押在一间不知名的派出所非法审讯。
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出示警官证,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最后为了不让谢丹知道被关押在哪里,竟然采用了戴黑头套丢弃的方式。谢丹绝食达二十几小时。
这是一起典型的绑架案件。发生的地点是世界级大都会上海著名的国际机场,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上海警方。毫无疑问,上海警方公然对抗习近平先生依法治国理念,违法乱纪,损害公民权利。简直就是黑社会。但问题是:习李的话是真话吗?有用吗?
谢丹在重庆提出游行申请时我们说过:“人们都注意到,这两天习李都高调宣称忠诚于宪法、对法律敬畏,依法治国,‘以民之所望为施政之所向’。但实际在全国各地都在高频率发生违反宪法、践踏法律、压迫人民的罪恶。
只有两个解释:一、他们也不过是按传统说说好听话自欺欺人而已!二、他们没有权威,政令出不了中南海。谢丹的申请得到怎样的回复,本身就是答案的一部分。”
谢丹在重庆和上海的经历让我们得出初步的结论:习李的权威没有达到令行禁止的程度,至少地方当局还拿不准他们是讲真话还是讲套话。所以地方当局犹抱
琵琶半遮面,一方面继续按维护权贵集团利益的惯性压制民众,另一方面又留有空间,还没有对谢丹、李化平等公民采取拘留、逮捕的手段。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
警方和地方当局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践踏法律的,是违反宪法的,是见不得阳光的。公民社会的成长,公民意识的增强和公民权利的实现终究是不可阻挡的。
我们且模拟上海警方或安全部门最高决策人的角度作一个描绘。
如果有一个很普通的公民要行使什么公民权利,也许一个普通民警的几句恐吓的话就搞定了;如果一个有点知名度的公民要行使什么公民权利,一位派出所所长或者再加上他的工作单位的领导软硬兼施的手段就搞定了;如果一个单位里,一个区里的几个公民要行使什么公民权利,单位或区的头头一声令下就解决了;这一切都不必麻烦市里的决策人。如果一群分布在各个区的公民要行使公民权利,各区的长官就作不了主了,就得向市级
决策人汇报请示了。他可以指示各区同步行动压制,但如果压而不止的话,他只能向地方最高长官汇报请示了。中共的封疆大吏也有独断专行的,但大部分是看风使
舵的变色龙,本区域里的事首先是压,压不住看上面眼色,上面有不同谨慎选择站队。超出区域的事一般不做出头橼子,看看各地的反应,猜测中央的意图,三思而
行。
因此作为公民,现在不必化精力去猜测习李究竟怎么想,而是要有更多的谢丹,有成千上万的谢丹行在阳光下,理直气壮义无反顾的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全
国各省市的公民互相支持,在各样的事上行使公民权利,用事实和力量告诉习李,破鞋子应该换了。让他们讲过的话变成真话,至少让习李正面交出答案,尽早告诉
世界他们的真实面目。
简单一句话:公民权利不是靠恩赐得来,要靠无数公民的努力和付出才能得到!
是时候了,全国公民在言论、出版、游行、示威、罢工、选举等一切的事上联合起来互相支持行使应有的公民权利!
臻言
2013年3月28日
谢丹简介
(公民谢丹,民营企业家。重庆人,男,1966年生。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在上海生活工作二十三年。自2012年开始,公民谢丹致力于推动新公民运
动,展开上海同城公民圈子,上海同城饭醉,推动教育公平,积极参与维权事业。
同时利用周六周日为在上海打工的农民工子弟提供义务家教。因为参与新公民运动,上海国保于去年十二月将谢丹写字楼办公室强行封锁,逼迫物业终止租约。并于
今年二月逼迫台湾房东终止合约,使谢丹不得不另找住房。在此期间,国保并逼迫税务、工商查其公司。)
中右一谢丹
谢丹、张皖荷、挪威森林李化平在上海南周记者站献花
Thursday, March 28, 2013
Wednesday, March 27, 2013
上海民运人士再次申请游行
今年3月2日上午,上海公民杨勤恒先生,在家门口被一伙便衣人劫持至宜川新村派出所非法拘禁。其间,自称为该所所长的郁家杰(音)在两名联防队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杨勤恒先生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殴打及辱骂!
三月十一日,为了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杨勤恒;张汝儁,汪建华特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申请,以敦促相关国家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杨勤恒被绑架和遭殴打案件。但上海有关方面没有按法律回复和受理申请。
三月二十六日,杨勤恒,张汝儁,汪建华再次提出申请。
谢丹在上海提出游行申请,回复是:他不是上海居民,不予批准。他又到居民身份证所在地重庆提出游行申请,重庆的回复是:他没有居住在重庆。就此人们可以看到,法律如同儿戏,各级官员对法律一点尊重也没有,更别提什么“忠诚”了。
现在就要看看上海当局对居住在上海的上海居民如何回复!
游行申请书
上海市公安局: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关于游行审批的管辖规定,特向贵机关提出以下游行申请。
游行目的:抗议上海普陀区公安分局警员绑架、非法拘禁,抗议普陀区宜川新村派出所郁家杰(音)所长殴打无辜公民。
今年3月2日上午,上海公民杨勤恒先生,在家门口被一伙便衣人劫持至宜川新村派出所非法拘禁。其间,自称为该所所长的郁家杰(音)在两名联防队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杨勤恒先生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殴打及辱骂!
时至当晚19:30分,杨勤恒先生才获准离开,遭非法拘禁达10小时!
事后,3月4日,杨勤恒先生及24位公民联名向上海市及中央各级公安、检察和人大机关发出《控告信》,对自称公安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强烈抗议。 但时至今日,尚未有回复。为了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特向贵机关提出游行申请,以敦促相关国家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此一案件。
游行示威地点及路线:上海市人民广场人民大道,从东至西(西藏路口与黄陂路口间)往复行进。集合地与解散地同此。
游行方式:沿街行进,展示标语,呼喊口号。并且,依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申请人保证在游行示威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游行队伍不进入国家机关。
二、申请人请人民警察维持游行秩序,并严格防止其他人加入。
三、申请人组织的游行人员均是中国公民。
四、和平游行,和谐游行。
五、游行队伍有组织、有纪律地编组列队行进,遵守交通规则,不影响交通秩序。
标语:
一、反对暴力,反对执法违法
二、反对警察打人
三、依法治国,依法治警
四、严惩打人凶手
五,要自由,要民主
人数:五百以下。
起止时间:2013年4月3日10时至2013年4月3日12时
负责人:
杨勤恒,男,电话 13167067718
张汝儁,男,电话;13564390294
汪建华,男,电话 1358598422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十九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 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申请你局派出足够警力,维 持游行沿线秩序,防止别有用心的破坏分子混入扰乱游行队伍。
以上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杨勤恒,张汝儁,汪建华
2013年3月26日
(后:右一汪建华、右二张汝儁、右三杨勤恒。前:北京胡石根)
北京、上海异地交流
北京著名异议人士、民主党人胡石根先生等,于2013年3月24日抵达上海。与上海的民运人士、民主党人欢聚一堂,并就中国梦、宪政梦、公民权利、公民社会的成长、民主转型等各方面问题作了广泛的交流。
胡石根先生1954年出生于江西南昌。1985年在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任教于北京语言大学。八九“六四”之后,为了反抗六四的血腥镇压,他和王天成等同道们组织了“中国自由民主党”以及“中国进步同盟”进行了全力的宣传活动。1992年“六四”前夕,他们的组织被破获,人员被抓捕,在法庭上,他大声疾呼宣扬民主理念,最后,组织的其他成员被判刑17年以下不等,他则被判处二十年,这是中国自“六四”事件后,因从事反对党活动判刑最重的。 直到王炳章被绑架判处无期徒刑,这一记录才被打破。
通讯员
2013年3月27日
Monday, March 25, 2013
3月上海同城通告
2013年3月上海公民同城聚餐
地点:宜家家居徐汇店二楼餐饮部
时间:3月30日下午16:00
详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126号(位于中山西路、漕溪路交叉口)
地铁1号线、4号线上海体育馆站,3号线漕溪路站下。
联系电话:400-800-2345
本期主题:深入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理论联系实际,畅谈“依法治国”“我的中国梦”。
16:00——17:30座谈、茶话
17:30——19:30聚餐
AA制。宜家家居提供¥5.00咖啡无限畅饮,其他饮食与一般中式快餐相当。每人不超过50元。
请大家相互转告。
(部分同城公民)
地点:宜家家居徐汇店二楼餐饮部
时间:3月30日下午16:00
详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126号(位于中山西路、漕溪路交叉口)
地铁1号线、4号线上海体育馆站,3号线漕溪路站下。
联系电话:400-800-2345
本期主题:深入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理论联系实际,畅谈“依法治国”“我的中国梦”。
16:00——17:30座谈、茶话
17:30——19:30聚餐
AA制。宜家家居提供¥5.00咖啡无限畅饮,其他饮食与一般中式快餐相当。每人不超过50元。
请大家相互转告。
(部分同城公民)
Saturday, March 23, 2013
散步黄浦江诠释“脚”和“鞋”的哲理
上海女诗人潘婷以公民之责任心,向上海当局质询,并发起3月23日“猪江之约”,受到无数网友力挺,消息广为传播。上海当局罔顾习李最近重申的忠诚
宪法,敬畏民意,以人民之所愿为执政之方向,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等等的宣示,用尽一切手段压制上海市民的不同声音和监督问责。逼迫潘婷噤声,使其无法到现
场。活跃人士沈艳秋、张皖荷被软禁;高晓亮在厂里被牢牢的看死;胡可师、张汝隽、杨勤恒、汪建华、黄小芹等都被当局以各种方式紧盯不放。解庆国等被上海普
陀区白玉路派出所请去被喝茶问话,限制他们下午的自由。
3月23日上千的警察和便衣抵达外滩附近如临大敌。对此汪建华对维稳人员说:“为了猪江之约,为了同城饭醉,执政者封我网,拿我电脑,传唤我,威胁利诱我,派人跟踪我,窃听我的电话,请问你封得了我一人,你封得住全世界公民的口吗?这种自欺欺人的手段,就是天方夜谭。”
尽管如此,没有发起人,没有活跃人士,数万市民和部分各地来的民众还是来到了黄浦江边散步。
虽然按原来的约定,民众没有带任何道具、标语、口号等,只是自动集合、自由参加,纯散步。
但已经充分表达了民意。
参与者认为,黄浦江水是上海饮用水的水源,上万头死猪漂于江上,
政府却说没有问题,让百姓放心饮用,此事激起上海百姓的愤怒,所以才有今天的抗议活动。主要针对黄浦江死猪事件讨说法。
安徽张林发帖说:同一个梦:喝干净水!同一首歌:东方之猪!-----此刻,每周此刻,成千上万的上海人相约外滩!
杨勤恒跟帖说说:---大家吼起来!
用最时髦的比喻就是“脚”发声,说“鞋”不合脚!似乎“鞋”的回答是:“脚”必须适合“鞋”。
(平遥古城内的“日升昌”票号的铁鞋,
伙计在应聘时要试穿,脚过大或过小都不能被录用)
不适合的“脚”就要被修理,挪威森林李化平等等就属于这一类,最近十几天,李化平被上海国保传唤四次,计近64小时。他在百般围堵的景况下还是于3点到达外滩参加“猪江之约”直到5点50分才离开。但此时,他的太太何小莲教教授已接到通知被同济大学今天正式解聘。
联系到谢丹在重庆提出“游行申请”,重庆警方以本人居住地不在重庆为由不许可。
张林和他的女儿小安妮被合肥缪守宝一伙逐出家门,小安妮被绑架、被单独拘禁、被逐出小学,逾24天了。他们有家不能回将不得不开始到处流浪。
广州王登朝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刘远东因参与2.23反核集会被抓捕,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拘留满当天又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带走,再以莫须有的抽逃资金的罪名刑事拘留,至今还关在看守所里。
维权人士郭飞雄被广州警方接连传唤,甚至采取禁食禁水的手段。
这一类的事件举不胜举,都表明一点,那就是“鞋”对不合“鞋”的“脚”说:我才不管你舒不舒服,不服帖总有法子修理你!
但历史的经验告诉人们:“脚”的再生和成长的能力是不可消解的,再张狂,再自以为是钢钉铁皮制作的“鞋”终有被戳破成为“破鞋”的一天,
“脚”找到新鞋是必不可免的。
臻言
2013年3月23日
Wednesday, March 20, 2013
《中国梦、民主梦》
《中国梦、民主梦》
国共两党曾经兵戎相见杀得血流成河,国民党的荣誉主席连战再次登陆与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握手言欢。连战模仿孙中山拿出十六字诀:“一个中国、两岸和平、互利融合、振兴中华”。
一个怎样的中国连战没有说,孙中山明确说是民国而不是党国。
至于振兴中华,连战和习近平算是讲到一起去了。习近平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真诚希望台湾同大陆一道发展,两岸同胞共同来圆“中国梦”。还从八宝箱里翻出了“兄弟齐心,其利断金”的治家良方。
连战和习近平都做着讲中华民族的复兴和振兴的“中国梦”。
但他们做的是同一个梦?还是同台异梦?
国民党在台湾是靠选票上台的执政党,随时可以成为在野党,而共产党在大陆是靠暴力维持的统治党。
两党能做同一个梦吗?
大陆开放三十多年来,信奉白猫黑猫论,认准了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这个老鼠就是GDP,民众戏称为鸡的屁。这老鼠是抓到了,中国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 体,还要向第一冲刺。然而三聚氰胺攻占了奶粉业;污水浸染着各大水系;雾霾飘荡在万里长空;民众依旧是臣民战战兢兢安份度日,遇有不公,下跪的本能随时展 现。前总理温家宝虽也时时讲几句公平、正义、人的尊严之类,但说说而已无人问津,也无从兑现。
有网民尖锐的嘲笑说:一个号称全球鸡的屁老二的国家,居然连个独生孩子的一口放心奶都让百姓喝不上。不仅喝奶不踏实,喝水也开始不踏实了。这样大代 价的“鸡的屁”真是不如放屁!新华社也不得不追问: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为什么连一罐放心奶粉都造不出来?这样的中国梦不是中国人的美梦,而是中国人的 噩梦!越快放弃越好!
有消息说:连战向习近平提出:允许国民党先在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建立中国国民党党支部,并参与五年后政府竞选。如果这是真的,不失为两岸融合,在民主基础上实现中国梦的很好选项。
因为中国梦不可能通过一党专政的大陆吞并民主自由的台湾来实现。建立一个民主、自由、人的尊严和繁荣可以和美国媲美的新中国,那才是两岸人民所要的中国梦。中国梦只能以民主梦为前提!
连战的提议是开始两岸共同实现中国梦的一个起步设计。习近平会充分考虑并尽快在年内给与答复吗?习近平曾经讲过:权为民所赋!如果这是真的,就让国民党建立支部,也让民主党建立支部,那么中国人做同一个梦的美好前途就在眼前!
自由亚洲电台傅申奇特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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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19, 2013
谢丹在重庆申请游行
人们都注意到,这两天习李都高调宣称忠诚于宪法、对法律敬畏,依法治国,“以民之所望为施政之所向”。但实际在全国各地都在高频率发生违反宪法、践踏法律、压迫人民的罪恶。
只有两个解释:一、他们也不过是按传统说说好听话自欺欺人而已!二、他们没有权威,政令出不了中南海。谢丹的申请得到怎样的回复,本身就是答案的一部分。
谢丹在同城聚餐时发言
声明
本人将于今天(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正式向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递交《游行申请书》,以抗议上海市公安局人员(疑似)对本人的两次绑架和非法拘禁,敦促国家和地方相关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在公布发表此一声明之后,本人将坚持维护作为一名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行使公民义务,不接受一切机关、单位、团体或个人的阻挠、劝告。
本人将于午后14:00出门离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140号万吉广场的家中,步行前往渝中区公安分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火药局街管家巷7 号)。途中将经过新华路、较场口、和平路和火药局街,沿路均为重庆市中心区繁华地段,社会治安安全有序,量不会出现任何治安隐患。本人从来遵守交通法规, 亦不会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敬请家乡党政机关、司法执法机关人员严守法律职责,切实维持沿途安全,防止任何意外发生,切实保障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欢迎广大新闻媒体及家乡父老乡亲,各界朋友,如有同情和支持者,前往沿途及目的地全程监督执行。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谢丹
2013年3月19日 于重庆
游行申请书
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关于游行审批的管辖规定,特向贵机关提出以下游行申请。
游行目的:抗议上海公安局警员绑架、非法拘禁公民。
本人因参加上海市公民聚餐活动,两次被多名自称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人绑架、非法拘禁。
第一次发生在2012年12月29日,从上午09:30到晚上21:30。当日上午09:30本人被从上海市宜山路408弄9号104室带走,到青浦区一处农家乐,一直软禁到晚上,21:30才被送回到家中。使用的小汽车车牌号为:沪FD7655。
三名自称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人员分别为:张(自称)某,吴(自称)某,杜(自称)某。
第二次发生在2013年2月23日,从下午16:00到晚上21:00。当日下午16:00,本人被四名人员光天化日之下从凯旋路与番禺路十字路口 绑架到位于零陵路的徐家汇派出所非法拘禁,直到晚上21:00才被允许离开,其间本人遭受到非法人身侵害,以及非法扣押个人物品。绑架现场有多名路人证 明。
四名自称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分局人员分别为:齐(自称)某,手机号:13386267490;杜(自称)某,与第一次系同一人;俞(自称)某;第四名未告知姓名。
两次绑架和非法拘禁,对方均未出示身份证明,亦未出示任何执法文件,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倡导“依法治国,违法必究;依宪治国,违宪必究”的今天,发生这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公然违背《宪法》的案件,是不能允许的。
本人已于2013年2月24日向上海市及北京国家司法执法机关发出《联合举报公开信》,至今未有答复。
为了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特向贵机关提出游行申请,以敦促相关国家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此一案件。
游行示威地点及路线: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五四路、青年路、中华路及其范围内区域道路。集合地与解散地均在解放碑广场。
游行方式:沿街行进,展示标语,呼喊口号。并且,依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申请人保证在游行示威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游行队伍不进入国家机关。
二、申请人请人民警察维持游行秩序,并严格防止其他人加入。
三、申请人组织的游行人员均是中国公民。
四、和平游行,和谐游行。
五、游行队伍有组织、有纪律地编组列队行进,遵守交通规则,不影响交通秩序。
标语:一、反对执法违法 二、依法治国,依法治警
人数:五百以下。
起止时间:2013年3月24日10时至2013年3月24日12时
负责人:谢丹,男,电话 13501680326,户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49号附1号7-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十九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 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申请你局派出足够警力,维持游行沿线 秩序,防止别有用心的破坏分子混入扰乱游行队伍。
以上申请,请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谢丹
2013年3月19日 于重庆
谢丹与杨勤恒、李化平、张汝隽、胡可师、汪建华等在一起
Friday, March 15, 2013
上海综合消息
上海七九民运人士杨勤恒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参与同城聚餐,多次遭到迫害。
(杨勤恒和张林)
2012年12月29日上午8时半,他被通宵守候的警察,押上警车抓到宜川派出所,一名叫张君华的警员对他宣布: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 把他关在派出所里一天一夜。还抄走了他的电脑,不肯归还,有押物品清单,这天的传唤证号是:沪公宜行传字2012第 029号。
由于他明确表示要参加二月的同城聚餐,2013年2月23日上午8点30分他又被守候在外的一伙人劫押上警车,又抓到宜川派出所,他们不出示任何法 律手续,更不肯出示任何的证件,搜去了他的手机、香烟、茶杯,把他关在派出所的体练房里。还用了各种威胁的语言,声言:要关他进精神病医院,嚣张地说“怕 啥,大不了到时候查出来,给你点钱平反。”到9时左右还粗暴的拎着他的衣服,拧着他的手,把他拉到墙角,罚他站了1个小时。到中午11时半左右才有一名区 警员崔迎春和他弟弟来,带他离开了派出所。(见附件一、杨勤恒的举报信2013年2月27日)
3月2日上午11点左右,杨勤恒出门欲去医院看一位病危的同学,又被被几个便衣,劫持到宜川派出所,一个自称姓岳(音)(后证实是郁家杰也许是所 长)的警察在两名联防队员在场的情况下,对他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殴打及辱骂!(见附件二、杨勤恒及二十多名民运维权人士联署的控告信2013年3月4 日)
上海七九民运人士张汝隽(见附件三、张汝隽简介)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气愤,当天两次前往宜川派出所交涉。严正指出:“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绑架并殴打一 个公民的行为,有悖与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的建立宪政国家的基本精神的。”并对此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抗议!最后请接待人员向有关转告他的明确态度: 一、支持杨勤恒回去走程序,就今天的遭遇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希望有关部门能就此事做出公正的处理。二、如果有关部门,官官相护,无视这样的合理述求,对 发生的事(杨勤恒被绑架和殴打)没有一个公正合理处理结果,届时将申请上街游行。他张汝儁就是发起人。但举报信和控告信都如石沉大海。
3月11日,为了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杨勤恒;张汝儁,汪建华特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申请,以敦促相关国家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杨勤恒被绑架和遭殴打案件。(见附件四、张汝儁关于发起申请游行的说明2013年3月12日)
目前有关方面不作任何回复,并否认郁家杰等有绑架、殴打和辱骂的事实。上海部分民运维权人士约定3月16日聚餐讨论有关游行的事宜。各地网友非常关 注上海发生的情况,纷纷传播消息,还有打算前往上海参加游行的。上海当局非常紧张,如临大敌。上海张皖荷女士手机(15000154950)因为在网上和 网下传播有关信息,目前已经被失踪。明天,杨勤恒有专车帮他接到上海的亲戚;张汝隽被专程安排讨论;胡可师有杨所长专门约谈;汪建华有专人约定聊天;李化 平随时可能被失踪如此等等。
我们认为:有关官员和人员千万别忘了今夕是何年!确实亟须与时俱进了!人类都已经设计移民太空了,公民社会的成长是无法阻挡的,公民的聚餐、集会、 抗议都是寻常事,没有什么需要大惊小怪的,天不会塌下来。杨勤恒天天在网上各种群里自报家门:中国民运人士上海杨勤恒,网警已经熟视无睹,也未必有人跟 风,天下也没有大乱。
按规则,也就是按宪法和法律办事,这是人类社会的命定。在这个意义上斯宾格勒讲得好:愿意走的自己走,不愿走的拖着走!
还是自己走比较好!我们以忠言相告当局:明天以及明天之后的无数个明天,不要再以天价的“维稳”经费来做这些很无聊的事情!
(附件一、杨勤恒的举报信2013年2月27日)
(附件二、杨勤恒及二十多名民运维权人士联署的控告信2013年3月4日)
(附件三、张汝隽简介)
(附件四、张汝儁关于发起申请游行的说明2013年3月12日)
(杨勤恒手握控告信)
(附件一、杨勤恒的举报信)
2013年2月27日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查院
上海市人民检查院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是中国上海公民杨勤恒,本人因为参加上海的公民聚餐活动多次被警方无故传唤、拘禁、绑架,特向政府部门举报:
2012年12月29日上午8时半,我被通宵守候的警察,押上警车抓到所在的宜川派出所,一名叫张君华的警员对我宣布: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 信息“把我关在派出所里一天一夜。还来我家抄走了电脑,至今已将两个月了,不肯归还,有扣押物品清单为证。这天的传唤证号是:沪公宜行传字2012第 029号
2013年2月23日上午8点30分我又被守候在外的一伙人劫押上警车,又抓我到宜川派出所,他们无任何法律手续,更不肯向我出示任何的证件,就 把我关在派出所的体练房里,搜去了我的手机、香烟、茶杯,还用了各种威胁的语言,声言:要关我进精神病医院,嚣张地说“怕啥,大不了到时候查出来,给你点 钱平反。”到9时左右还粗暴的拎着我的衣服,拧着我的手,把我拉到墙角,罚我站了1个小时。到中午11时半左右才有一名区警员崔迎春,和我弟弟来,带我离 开了派出所。
这个事情前后都有好多人员,包括警员看到的,可为证,在整个过程中,这些所谓的警方人员在语言和行为上都很粗野,并且一再用一些黑社会威胁的语言,甚至还曲解习近平先生的话说:“老虎苍蝇一起打,苍蝇就是指你们老百姓
因此本人要求政府的有关部门:对这些参与了对我进行非法审讯、非法绑架的违法乱纪行径,以及随意捏造罪名,而任意抄走公民私人财产的行为,进行阻止和追究,以严肃习近平先生依法治国,违宪必究的话,以维护宪法的尊严!
杨勤恒
住址:上海 市宜川4村45号305室
手机13167067718
2013年2月27日
(附件二、杨勤恒及二十多名民运维权人士联署的控告信)
2013年3月4日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宜川新村派出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本人杨勤恒及如下联署中国公民,向上述贵各机关告发、控诉:
杨勤恒,男,59岁,家住上海市普陀区宜川四村,以下称控告人:
控告人于2013年3月2日上午,在家门口遭到自称公安人员一伙人的非法绑架(未出示任何法定证件及法律文书,将本控告人劫持至宜川新村派出所非法拘禁。其间,自称为该所所长的岳姓(音)人员在两名联防队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本控告人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殴打及辱骂!
时至当晚19:30分,本控告人才获准离开,遭非法拘禁达10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对照上述《宪法》规定,这伙自称公安人员及岳姓派出所所长,已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如其公安人员的身份获得证实,属执法犯法。
请抬头所有国家执法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本控告人及全体联署公民,拭目以待!
此致!
控告人:杨勤恒(电话:)
2013年3月4日
联署公民:
李化平,汪建华,张汝俊,高晓亮,胡可师,黄小芹,张慧康,史振泰,谢丹,常雄发,沈建忠,陆峰,沈艳秋,沈佩兰,毛恒凤,华神清,周琦冰,陈建芳,任乃俊,王扣玛,魏勤,赵迪迪,朱金娣,金晓梅
(附件三、张汝隽简介)
张汝隽是七九民主墙运动的先驱者之一。1978年11月16日,上海人民广场民众集会刚刚兴起的时候,张汝隽和他的一些朋友以《实践者》的笔名在广 场贴出了书写工整,洋洋洒洒达万言的文章,论述了平等、自由、免于恐惧和匮乏的天赋人权。引起极大的轰动,也使上海民主运动一开始就站到了思想和理论的高 度。
1978年12月下旬,张汝隽与陈军、傅申奇、刘劭夫等创办上海民刊《民主之声》。
1989年六四镇压之后,全国一片萧杀,鸦雀无声。1990年下半年与傅申奇等创办中国民主运动联合阵线《复兴》地下刊物,向全国各地散发。
1991年5月与傅申奇一同被捕,关押1年零9个月。由于上海民运人士为了呼吁释放傅申奇和张汝隽从1992年初开始每月在复兴公园举行集会向当局 施压,也由于国际社会的声援,特别是克林顿首次进白宫施加的影响。1993年2月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决,只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当庭释放。
张汝隽始终坚持自己的理念,与各地的民运人士互相联系,互相支持。1998年与杨勤恒公开发表文章,支持闯关回国的王炳章。
近年来张汝隽积极支援上海市民的维权努力,参与同城聚餐推动公民社会的成长。
已届六十的张汝隽以坚定的理念和丰富的经验继续为中国人的天赋人权和宪政民主的实现而努力付出。可谓: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张汝隽在聚餐时发言)
(张汝隽与张林等在一起)
(张汝隽与冯正虎等在一起)
(张汝隽与胡可师、李化平等在一起)
(张汝隽与王扣玛、毛恒凤在一起)
(附件四、张汝儁关于发起申请游行的说明)
2013年3月12日
张汝儁关于发起申请游行的说明
今年三月二号下午三时左右本人在家接好友杨勤恒家人电话,电话说杨勤恒中午出门便遭四人绑架至宜川新村派出所非法拘禁。
杨勤恒在被非法拘禁期间遭到该所警员的殴打。本人感觉事态严重。本着公民有知情权,和政府机关应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本人便今年三月二号下午 三时左右本人在家接好友杨勤恒家人电话,电话说杨勤恒中午出门便遭四人绑架至宜川新村派出所非法拘禁。杨勤恒在被非法拘禁期间遭到该所警员的殴打。本人感 觉事态严重。本着公民有知情权,和政府机关应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本人便在第一时间赶往宜川新村派出所。
本人于四点三十分左右到达宜川新村派出所。在派出所接待室一位警员接待了我,我向其说明来意,提出要见杨勤恒。得到回答说,现在不能见杨勤恒,有 区里的同志在与他谈话。我问了杨勤恒被殴打的事,该警员说他不知其情。本人见此情形,只能等到见了杨勤恒本人再说。于是就退出派出所在外面等候。
时间总算到了晚上七点多。这时本人见到了杨勤恒的妻子,于是就和杨的妻子一起又进了派出所,这次接待我们的警员一听我们说是来见杨勤恒的,很 快便让一位穿便服的警员过来接待我们。杨勤恒的妻子此警员显然是认识的。所以该警员就问本人是何许人也?本人如实告知该警员:姓张,是杨勤恒三十多年的好 朋友。该警员提出要看本人身份证,本人便取出身份证让他查看。看完本人身份证,该警员便称呼我“张老师”,更让本人和杨妻去接待室对面的一间办公室说话。 态度甚好。
在办公室,该警员问本人来意,所为欲何?本人所答如下:
得知杨勤恒被绑架,继而被殴打。本人非常气愤,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绑架并殴打一个公民的行为,有悖与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的建立宪政国家的基本精神的。本人对此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抗议!
违法打人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受到惩处。杨勤恒因被殴打而遭受的损失,应由其负责,打人者应向杨勤恒赔礼道歉。
政治问题政治解决。杨勤恒其作为几十年的政治异议人士,你们国保对他是了解的。你们国保躲在后面不出面,让对他情况不甚了了的派出所来对付 他,这根本不是化解和缓和矛盾的做法,请你将本人的意见带上去,转达你们领导:今后处理问题时,尽量要本着缓解和化解矛盾的原则,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这 一点,我们双方都应谨守。
接待本人的警员在我们谈话行将结束时问本人:你打算今天的事怎么解决?本人是这样回答的。
一、杨勤恒回去走程序,就今天的遭遇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希望有关部门能就此事做出公正的处理。
二、如果有关部门,官官相护,无视我们的合理述求,对今天发生的事(杨勤恒被绑架和殴打)没有一个公正合理处理结果,届时我们将申请上街游行。我张汝儁就是发起人。
说完这两点后,本人慎重其事的请该警员将这意见带给他们领导。并且再三声明,时届北京两会期间“政协;人大”,希望此事能得到妥善解决。
三月四日,杨勤恒与上海二十四位公民联名向上海市及中央各级公安、检察和人大机关发出《控告信》,对自称公安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强烈抗议。但时至今日,尚未有回复。
三月十一日,为了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杨勤恒;张汝儁,汪建华特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申请,以敦促相关国家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杨勤恒被绑架和遭殴打案件。
(杨勤恒和张林)
2012年12月29日上午8时半,他被通宵守候的警察,押上警车抓到宜川派出所,一名叫张君华的警员对他宣布: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 把他关在派出所里一天一夜。还抄走了他的电脑,不肯归还,有押物品清单,这天的传唤证号是:沪公宜行传字2012第 029号。
由于他明确表示要参加二月的同城聚餐,2013年2月23日上午8点30分他又被守候在外的一伙人劫押上警车,又抓到宜川派出所,他们不出示任何法 律手续,更不肯出示任何的证件,搜去了他的手机、香烟、茶杯,把他关在派出所的体练房里。还用了各种威胁的语言,声言:要关他进精神病医院,嚣张地说“怕 啥,大不了到时候查出来,给你点钱平反。”到9时左右还粗暴的拎着他的衣服,拧着他的手,把他拉到墙角,罚他站了1个小时。到中午11时半左右才有一名区 警员崔迎春和他弟弟来,带他离开了派出所。(见附件一、杨勤恒的举报信2013年2月27日)
3月2日上午11点左右,杨勤恒出门欲去医院看一位病危的同学,又被被几个便衣,劫持到宜川派出所,一个自称姓岳(音)(后证实是郁家杰也许是所 长)的警察在两名联防队员在场的情况下,对他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殴打及辱骂!(见附件二、杨勤恒及二十多名民运维权人士联署的控告信2013年3月4 日)
上海七九民运人士张汝隽(见附件三、张汝隽简介)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气愤,当天两次前往宜川派出所交涉。严正指出:“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绑架并殴打一 个公民的行为,有悖与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的建立宪政国家的基本精神的。”并对此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抗议!最后请接待人员向有关转告他的明确态度: 一、支持杨勤恒回去走程序,就今天的遭遇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希望有关部门能就此事做出公正的处理。二、如果有关部门,官官相护,无视这样的合理述求,对 发生的事(杨勤恒被绑架和殴打)没有一个公正合理处理结果,届时将申请上街游行。他张汝儁就是发起人。但举报信和控告信都如石沉大海。
3月11日,为了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杨勤恒;张汝儁,汪建华特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申请,以敦促相关国家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杨勤恒被绑架和遭殴打案件。(见附件四、张汝儁关于发起申请游行的说明2013年3月12日)
目前有关方面不作任何回复,并否认郁家杰等有绑架、殴打和辱骂的事实。上海部分民运维权人士约定3月16日聚餐讨论有关游行的事宜。各地网友非常关 注上海发生的情况,纷纷传播消息,还有打算前往上海参加游行的。上海当局非常紧张,如临大敌。上海张皖荷女士手机(15000154950)因为在网上和 网下传播有关信息,目前已经被失踪。明天,杨勤恒有专车帮他接到上海的亲戚;张汝隽被专程安排讨论;胡可师有杨所长专门约谈;汪建华有专人约定聊天;李化 平随时可能被失踪如此等等。
我们认为:有关官员和人员千万别忘了今夕是何年!确实亟须与时俱进了!人类都已经设计移民太空了,公民社会的成长是无法阻挡的,公民的聚餐、集会、 抗议都是寻常事,没有什么需要大惊小怪的,天不会塌下来。杨勤恒天天在网上各种群里自报家门:中国民运人士上海杨勤恒,网警已经熟视无睹,也未必有人跟 风,天下也没有大乱。
按规则,也就是按宪法和法律办事,这是人类社会的命定。在这个意义上斯宾格勒讲得好:愿意走的自己走,不愿走的拖着走!
还是自己走比较好!我们以忠言相告当局:明天以及明天之后的无数个明天,不要再以天价的“维稳”经费来做这些很无聊的事情!
(附件一、杨勤恒的举报信2013年2月27日)
(附件二、杨勤恒及二十多名民运维权人士联署的控告信2013年3月4日)
(附件三、张汝隽简介)
(附件四、张汝儁关于发起申请游行的说明2013年3月12日)
(杨勤恒手握控告信)
(附件一、杨勤恒的举报信)
2013年2月27日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查院
上海市人民检查院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是中国上海公民杨勤恒,本人因为参加上海的公民聚餐活动多次被警方无故传唤、拘禁、绑架,特向政府部门举报:
2012年12月29日上午8时半,我被通宵守候的警察,押上警车抓到所在的宜川派出所,一名叫张君华的警员对我宣布: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 信息“把我关在派出所里一天一夜。还来我家抄走了电脑,至今已将两个月了,不肯归还,有扣押物品清单为证。这天的传唤证号是:沪公宜行传字2012第 029号
2013年2月23日上午8点30分我又被守候在外的一伙人劫押上警车,又抓我到宜川派出所,他们无任何法律手续,更不肯向我出示任何的证件,就 把我关在派出所的体练房里,搜去了我的手机、香烟、茶杯,还用了各种威胁的语言,声言:要关我进精神病医院,嚣张地说“怕啥,大不了到时候查出来,给你点 钱平反。”到9时左右还粗暴的拎着我的衣服,拧着我的手,把我拉到墙角,罚我站了1个小时。到中午11时半左右才有一名区警员崔迎春,和我弟弟来,带我离 开了派出所。
这个事情前后都有好多人员,包括警员看到的,可为证,在整个过程中,这些所谓的警方人员在语言和行为上都很粗野,并且一再用一些黑社会威胁的语言,甚至还曲解习近平先生的话说:“老虎苍蝇一起打,苍蝇就是指你们老百姓
因此本人要求政府的有关部门:对这些参与了对我进行非法审讯、非法绑架的违法乱纪行径,以及随意捏造罪名,而任意抄走公民私人财产的行为,进行阻止和追究,以严肃习近平先生依法治国,违宪必究的话,以维护宪法的尊严!
杨勤恒
住址:上海 市宜川4村45号305室
手机13167067718
2013年2月27日
(附件二、杨勤恒及二十多名民运维权人士联署的控告信)
2013年3月4日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宜川新村派出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本人杨勤恒及如下联署中国公民,向上述贵各机关告发、控诉:
杨勤恒,男,59岁,家住上海市普陀区宜川四村,以下称控告人:
控告人于2013年3月2日上午,在家门口遭到自称公安人员一伙人的非法绑架(未出示任何法定证件及法律文书,将本控告人劫持至宜川新村派出所非法拘禁。其间,自称为该所所长的岳姓(音)人员在两名联防队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本控告人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殴打及辱骂!
时至当晚19:30分,本控告人才获准离开,遭非法拘禁达10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对照上述《宪法》规定,这伙自称公安人员及岳姓派出所所长,已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如其公安人员的身份获得证实,属执法犯法。
请抬头所有国家执法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本控告人及全体联署公民,拭目以待!
此致!
控告人:杨勤恒(电话:)
2013年3月4日
联署公民:
李化平,汪建华,张汝俊,高晓亮,胡可师,黄小芹,张慧康,史振泰,谢丹,常雄发,沈建忠,陆峰,沈艳秋,沈佩兰,毛恒凤,华神清,周琦冰,陈建芳,任乃俊,王扣玛,魏勤,赵迪迪,朱金娣,金晓梅
(附件三、张汝隽简介)
张汝隽是七九民主墙运动的先驱者之一。1978年11月16日,上海人民广场民众集会刚刚兴起的时候,张汝隽和他的一些朋友以《实践者》的笔名在广 场贴出了书写工整,洋洋洒洒达万言的文章,论述了平等、自由、免于恐惧和匮乏的天赋人权。引起极大的轰动,也使上海民主运动一开始就站到了思想和理论的高 度。
1978年12月下旬,张汝隽与陈军、傅申奇、刘劭夫等创办上海民刊《民主之声》。
1989年六四镇压之后,全国一片萧杀,鸦雀无声。1990年下半年与傅申奇等创办中国民主运动联合阵线《复兴》地下刊物,向全国各地散发。
1991年5月与傅申奇一同被捕,关押1年零9个月。由于上海民运人士为了呼吁释放傅申奇和张汝隽从1992年初开始每月在复兴公园举行集会向当局 施压,也由于国际社会的声援,特别是克林顿首次进白宫施加的影响。1993年2月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决,只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当庭释放。
张汝隽始终坚持自己的理念,与各地的民运人士互相联系,互相支持。1998年与杨勤恒公开发表文章,支持闯关回国的王炳章。
近年来张汝隽积极支援上海市民的维权努力,参与同城聚餐推动公民社会的成长。
已届六十的张汝隽以坚定的理念和丰富的经验继续为中国人的天赋人权和宪政民主的实现而努力付出。可谓: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张汝隽在聚餐时发言)
(张汝隽与张林等在一起)
(张汝隽与冯正虎等在一起)
(张汝隽与胡可师、李化平等在一起)
(张汝隽与王扣玛、毛恒凤在一起)
(附件四、张汝儁关于发起申请游行的说明)
2013年3月12日
张汝儁关于发起申请游行的说明
今年三月二号下午三时左右本人在家接好友杨勤恒家人电话,电话说杨勤恒中午出门便遭四人绑架至宜川新村派出所非法拘禁。
杨勤恒在被非法拘禁期间遭到该所警员的殴打。本人感觉事态严重。本着公民有知情权,和政府机关应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本人便今年三月二号下午 三时左右本人在家接好友杨勤恒家人电话,电话说杨勤恒中午出门便遭四人绑架至宜川新村派出所非法拘禁。杨勤恒在被非法拘禁期间遭到该所警员的殴打。本人感 觉事态严重。本着公民有知情权,和政府机关应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本人便在第一时间赶往宜川新村派出所。
本人于四点三十分左右到达宜川新村派出所。在派出所接待室一位警员接待了我,我向其说明来意,提出要见杨勤恒。得到回答说,现在不能见杨勤恒,有 区里的同志在与他谈话。我问了杨勤恒被殴打的事,该警员说他不知其情。本人见此情形,只能等到见了杨勤恒本人再说。于是就退出派出所在外面等候。
时间总算到了晚上七点多。这时本人见到了杨勤恒的妻子,于是就和杨的妻子一起又进了派出所,这次接待我们的警员一听我们说是来见杨勤恒的,很 快便让一位穿便服的警员过来接待我们。杨勤恒的妻子此警员显然是认识的。所以该警员就问本人是何许人也?本人如实告知该警员:姓张,是杨勤恒三十多年的好 朋友。该警员提出要看本人身份证,本人便取出身份证让他查看。看完本人身份证,该警员便称呼我“张老师”,更让本人和杨妻去接待室对面的一间办公室说话。 态度甚好。
在办公室,该警员问本人来意,所为欲何?本人所答如下:
得知杨勤恒被绑架,继而被殴打。本人非常气愤,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绑架并殴打一个公民的行为,有悖与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的建立宪政国家的基本精神的。本人对此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抗议!
违法打人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受到惩处。杨勤恒因被殴打而遭受的损失,应由其负责,打人者应向杨勤恒赔礼道歉。
政治问题政治解决。杨勤恒其作为几十年的政治异议人士,你们国保对他是了解的。你们国保躲在后面不出面,让对他情况不甚了了的派出所来对付 他,这根本不是化解和缓和矛盾的做法,请你将本人的意见带上去,转达你们领导:今后处理问题时,尽量要本着缓解和化解矛盾的原则,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这 一点,我们双方都应谨守。
接待本人的警员在我们谈话行将结束时问本人:你打算今天的事怎么解决?本人是这样回答的。
一、杨勤恒回去走程序,就今天的遭遇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希望有关部门能就此事做出公正的处理。
二、如果有关部门,官官相护,无视我们的合理述求,对今天发生的事(杨勤恒被绑架和殴打)没有一个公正合理处理结果,届时我们将申请上街游行。我张汝儁就是发起人。
说完这两点后,本人慎重其事的请该警员将这意见带给他们领导。并且再三声明,时届北京两会期间“政协;人大”,希望此事能得到妥善解决。
三月四日,杨勤恒与上海二十四位公民联名向上海市及中央各级公安、检察和人大机关发出《控告信》,对自称公安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强烈抗议。但时至今日,尚未有回复。
三月十一日,为了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杨勤恒;张汝儁,汪建华特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申请,以敦促相关国家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杨勤恒被绑架和遭殴打案件。
Thursday, March 14, 2013
《雅量与胆量》
傅申奇2013年3月11日在自由亚洲电台的评论
《雅量与胆量》两会前习近平对所谓的民主党派人士说:“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鼓励他们“要敢于讲真话,敢 于讲逆耳之言”。对此我说过习近平的容量“是以维护一党专制为前提的容量。所有尖锐的逆耳之言只要是有助于中共统治的,都是习近平可以容忍的。而超出这个 限度的都是不能容忍的。”
习近平的号召没人响应,在当今风流人物群集的两会上,丝毫没有的尖锐的影子。有关腐败泛滥、官员财产公布、贫富差距、环境污染、官民对立、警民冲突 及言论自由等重大问题,很少有人提及。即便有人提及也是惶顾左右而言他或半开玩笑半当真的搞笑。最典型的是政协委员姚檀栋
当习近平的面读了几句网友搞笑的《沁园春·霾》
“北京风光,千里雾霾,万里尘飘....”没听说姚委员有严肃的关于环境污染的文字提案。
怎么会这样呢?民建主席陈昌智在两会上一语道破,
他说:“中共的领导,各级党委的领导要有雅量.....民主党派要有胆量”。这就是说:中共没有雅量,而民主党派没有胆量。
生活是最好的老师,从反右经过文革到反自由化等等的现实生活告诉人们,中共没有习近平所说的那种雅量,从来没有。即便是出于爱党、保党的忠言,像刘宾雁所说的第二种忠诚,也会死无葬身之地。
(北京天山陵园刘宾雁墓,无字的紫金石,就是“第二种忠诚”在故土的宿命)
就看眼下,如辛子陵、
铁流
以及《炎黄春秋》一大批老先生发表一些保党改革的言论,也要冒巨大风险,要被列入国安、国保的黑名单,要被严控。
再说了,目前所有敏感的社会问题真要追溯下去,打破沙锅问到底,哪一个不触及到一党专政的体制?这个度实在不好把握,弄不好就会踏出底线,就会踩到 地雷。但求一生平安的有识之士都吓破了胆,一切的尖锐都化作了圆润,就好自为之供奉起:沉默是金的信条。另一个场景也很说明问题,湖南一位代表杨娟娟第一 次近距离面对李克强,她说:“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有些紧张”。
这样的代表不在少数,再加上大批申纪兰那样铁定只鼓掌没意见的代表。习近平再怎么号召,能指望这样战战兢兢的代表,只听党的话只唱山歌给党听的代表讲出什么尖锐的批评吗?
事情就是这样:当今风流人物中,有脑有想法的没胆量,没脑的压根就没想法。所以沉闷和鸦雀无声就理所当然。关键不是习近平有没有雅量,中共有没有雅 量,也不是人们有没有胆量,而是言论自由有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问题还是要触及到习近平的底线,触及到一党专政的体制。
自由亚洲电台傅申奇特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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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rch 8, 2013
《看这一老一少》
各地的两会代表来到了犹如毒气室的北京城开会。
北京当局忙得鸡飞狗跳,查户口、查旅馆、查车站码头、扫荡抓捕遣送维权人士,严控异议人士等等不一而足。出动的警察保安要比代表多出几百倍几千倍。 这两会就其形式和排场那可比美国国会开会高出无数倍。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干什么的?理论上,人大是立法机构,也就是宪法所说的最高权力机构,那么人民 代表就是要行使立法权的人士。但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记得1980年我在上海竞选人民代表时说:在中国“人民代表是荣誉的桂 冠,是官的一种,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将这顶桂冠授予所谓有资历的人,在我国也因袭成为习惯。”今天看来还是高抬了人民代表,因为如果是官的一种至少还有一 些职责,还有一些正事要干。而中国的人民代表没有任何正事要干。他们有立法的知识和权力吗?他们大部分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即便有这方面知识的,也根本没有 立法的权力。因此很久以来人们已经确认人民代表只是橡皮图章,只是花瓶。但确切的表述应当是:人民代表是按照党的意志进行表决的没脑表决器,是用来欺骗中 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装饰品。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举手表决
现在的豪华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用无记名电子按键表决
而本届人民代表的一老一少最能说明这一点。
最老的人民代表是82岁的山西平顺县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全国女劳模申纪兰。
自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她已连续参加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化石级的人大代表”。申纪兰的名言 是:“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因为她非常拥护共产党。所以“55年来”她从没投过反对票。这就是说:她拥护反右倾、反右、共产风、文革等等所有中共的胡作 非为,他既拥护选刘少奇当国家主席,也拥护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她既拥护林彪当副统帅,也拥护让林彪死无葬身之地。这活脱脱就是开会举举手,一生跟党走 的一架没脑的表决器。
而最年轻的人民代表是年仅20岁的北京奥运会跳水冠军陈若琳。当她知道自己当选为人民代表时一脸困惑和诧异,她既不知道自己怎么当选了人民代表,也不知道人民代表要做什么。
试问:任何一个人像她这样当选了人民代表,除了开会举举手,一生跟党走,跟着全体代表做一架没脑的表决器,还能做什么?
从这一老一少的人民代表可以知道:这样的人民代表是应当被鄙视的,这样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应当取消的。因为这是一场门票最昂贵,内容最无聊的表演!唯一的亮点就是可以看到各民族的服装模特儿。
自由亚洲电台傅申奇特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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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rch 3, 2013
张林父女被绑架、被驱逐!
左杨勤恒,右张林
编者按:最近张林到上海与杨勤恒等上海朋友相谈甚欢。在中国公民被标上不同的标签,有些公民相谈甚欢都会引起掌权者的恐慌,张林和杨勤恒就属于这样 的公民。杨勤恒在上海被殴打。而张林在安徽和女儿被绑架被强行送出合肥。如果说杨勤恒是上海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那么张林就是安徽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
张林是一位天生的自由斗士,血气充沛,思想锋利,敢做敢为,百折不回。1979年,16岁的张林以安徽蚌埠考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取清华大学,在求 学期间, 张林就积极参加校园民主运动,发起和组织学生社团并担任负责人。毕业后,因不满于沉闷的单位生活,在1986年辞去公职,在安徽、海南、云南等地从事专业 民运。出于对自由的强烈渴望,张林曾三次偷越边境,多次被关押。八九民运期间,张林是皖北地区民主运动的主要领袖,六四后被捕,判刑2年。1994年5 月:因为在北京参与筹办"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及其他民运活动,被送回安徽省处劳动教养3年。1997年9月,服刑期满后,获得赴美签证来到美国。
1997年与傅申奇、王炳章等筹建正义党(正义党的名字是张林提出的,王炳章闯关回国听取国内同人的意见,最后决定加上民主两字,定名为中国民主正义党),是中国民主正义党海外临时总部的主要成员之一。
1998年10月,张林毅然放弃在美国的安逸生活,闯关返回中国推动组党运动。被抓获,处3年劳动教养。2001年出狱后,不顾当局的迫害和歧视继 续从事民运,撰写了大量文章。2005年1月因积极参加悼念赵紫阳的活动再次被捕,判刑5年。现在仍然生活在大监狱里,随时被传唤、被软禁、被绑 架........
张林著有大量诗文,其代表作是《悲怆的灵魂》(美国,博大出版社,2005年)。独立中文笔会会员、诗人王一梁写道:"即使张林以前没有写过一个字,我认为,仅凭此书便足以使张林堂而皇之地步入文学的最高殿堂。"
就张林父女被绑架、被驱逐的暴行,北京公民胡石根先生起草了《安徽张林父女非法侵害的呼吁书》大批国内各界人士参与了联署,安徽维权人士也为此发表了声明:
我们在此再次重申:
我们可以理解,警方、国安、国保人员要养家糊口,职责难辞。但我们要严辞警告警方、国安、国保人员:如果你们法外施暴,对维权人士、民运人士、民主 党人侮辱、谩骂、殴打和施加酷刑,那就是犯罪,就必将为自己的罪行负责。原上海市长陈毅经常讲的一段话肯定是对的: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 到,时间一到,统统要报!
安徽维权人士就张林父女遭遇的声明
我们是安徽省追求法治人权的人士,我们乐于见到国家在法治人权方面的进步,中共十八大召开后,网上反腐浪潮不断,中共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5日主持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我们为此而 鼓舞,认为中国可能从此摆脱人治阴影,走上法治之路。可2月27日就传来张林父女在安徽省会城市合肥被警方绑架,强行带回户籍所在地蚌埠的事实,此事让我 们非常痛心,更让我们明白中国走上法治的道路依旧是困难重重,可能需要国民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才能实现。
在合肥市公安局的一楼大厅里悬挂着“奉法者强则国强”的书法作品,在合肥市法院的墙壁上也悬挂着“奉法者强则国强”的书法作品,这句战国时代著名法 家韩非子的名言被合肥市公安、法院悬挂于大厅、墙壁上,这让人想起文革时代批林批孔运动,大批儒家推崇法家,可法家的法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中就 含有最高统治者不受法律约束之意,与西方的“国王在法律之下”之立见高下。可中国安徽省做出决定和执行的当局和警察对将张林父女二人绑架回蚌埠是否符合法 律,相信他们自己心中应当明白。他们完全漠视张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更完全漠视张安妮一个九岁女孩所应当获得的尊重和保护的权利,他们的行为是对人性的 赤裸裸地践踏,连父亲为女儿选择较好的教育的权利都不尊重,连一个幼女应在自己父亲身边的权利都不尊重,那么他们尊重谁的权利?他们是自称的“奉法者”, 可他们做出绑架张林父女二人的决定,并执行的时候,这些“奉法者”可想过他们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法家的法是典型的恶法,可我们安徽省的这些“奉法者”的法 在哪里?
我们奉告这些对张林父女二人的遭遇应当负责的“奉法者”,请你们自重,因为你们的行为是与法治人权背道而驰的,你们的恶行只会使社会停滞不前,甚至走上倒退、毁灭之路。
安徽维权人士:姚诚、周维林、葛山华等人
2013年3月2日
安徽张林父女非法侵害的呼吁书
春节刚过,两会在即,我们就听到安徽合肥警方对张林父女实施非法侵害的消息:从2月27日下午3点半左右,安徽民运人士张林被合肥多名警察从其住处 带到琥珀派出所非法审讯,并对其住处进行非法抄家,抢走手机和其他个人财产。尤为令人发指的是,张林十岁的女儿张安妮被四名彪形大汉从合肥某校绑架带走, 之后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将其独自非法关押在一房间三个半小时不给饭吃,残忍地剥夺了她读书受教育的权利,给幼小的女童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
对此消息,我们感到震惊!我们发出呼吁:
1. 强烈谴责安徽合肥警方对张林父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径。强烈要求安徽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制止这种非法侵害,并对实施非法侵害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查惩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2. 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张林父女的悲惨遭遇。对受到非法侵害的张林,更重要的是对受到伤害的孩子,给予心理安慰、物质帮助及各种人性的关怀,特别在法律上、舆论上提供有力支援,尤其需要维权律师介入提供法律援助!
3. 希望中央领导及国家部门重视此事。发生在安徽的这种非法事件,与习近平总书记的实施宪法、依法治国的相关指示是严重背离的。一个不能保障公民人身安全、住宅和财产安全、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利的国家,何谈依法治国呢?
以上呼吁书,欢迎每一个公民联合署名,欢迎网上网下转发!
公民联署签名:(截止2013年2月28日23点40分)
签名邮箱 qianming2013@gmail.com
胡石根(北京公民)(起草人)
杨勤恒先生又被殴打!
3月2日中国民运人士上海杨勤恒先生在中国上海宜川派出所无故殴打。
上午11点左右,杨先生出门欲去医院看一位病危的同学,被几个便衣,劫持到宜川派出所,一个自称姓叶的警察竟动手殴打他。
最近一段时间,当地警方不断骚扰和迫害杨勤恒先生,其原因就是:杨勤恒先生矢志不移追求宪政民主。
杨勤恒先生早在一九七八年底,就投身于的“民主墙运动”,与林牧晨、傅申奇等人为推进中国大陆的民主运动,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参与了《海燕》、《民 主之声》、及《 责任》等许多刊物的工作。还参与印发了《魏京生的辩护词》。并且在这些刊物中也发表不少杂文和诗歌,有些诗文深得大家好评。
一九八一年,中共在全国范围内镇压了民间团体和民刊,全国许多民运中坚分子被逮捕。在傅申奇被逮捕之后,林牧晨出版了中华民刊协会机关刊《责任》第十期。 林牧晨被逮捕后,杨勤恒先生继续参与了《责任》地十一期的地下出版和散发工作。被逮捕,于一九八三年,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九三年,上海民运人士为准备救援被警方迫害,投入精神病院的工运积极分子王妙根时 ,警方又抓了张先梁。于是,杨勤恒、鲍戈、龚星南、王永刚四人,前往上海市公安局 ,举行了引起国际舆论高度注意的绝食抗议,他与其他三人一起被誉为“绝食四君子”。
一九九四年因谈论组建工会,六月中旬被捕,当局以“扰乱社会秩序”劳动教养三年。
一九九八年王炳章闯关回国,在上海与杨勤恒先生作了深入的交流。此后,杨勤恒又公开发表文章支持王炳章的闯关回国的行动,并参与了中国民主党上海筹委会的筹备工作。
杨勤恒先生态度明确的支持、参与和推动“同城饭醉”活动。
综上所述可以理解为什么杨勤恒先生成了地方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杨勤恒先生首当其冲受到打压,被多次殴打。
我们可以理解,警方、国安、国保人员要养家糊口,职责难辞。但我们要严辞警告警方、国安、国保人员:如果你们法外施暴,对维权人士、民运人士、民主 党人侮辱、谩骂、殴打和施加酷刑,那就是犯罪,就必将为自己的罪行负责。原上海市长陈毅经常讲的一段话肯定是对的: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 到,时间一到,统统要报!
杨勤恒电话86-13167067718
甄言
2013年3月3日
感“吉林407专案网上维稳”
编者按:所谓“407专案”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仅因律师指出公诉人的指控严重不符事实,为当事人作出了有力的辩护,并在网上广为传播。被吉
林当局定性为:“是一场受境外敌对势力指使的严肃的政治斗争”,要求“全省政法系统必须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407专案办到底,彻底粉碎敌人的阴谋。”动
用巨款删除网上的帖子就是“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维权人士刘红霞有话要说:
感“吉林407专案网上维稳”
——析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
作者:刘红霞
网传“根据吉林省委2013年2月9日常委紧急扩大会的集中安排,公安厅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利用互联网掀起一轮新的反华高潮的处理思路和应对 措施。。。。公安厅立即成立了四个专门工作组,由刑侦局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和网警总队共同负责,分赴北京、上海、广东、海南处理互联网上的炒作信息,省财政 拨出专款210万元用于删除网上炒作信息。四个工作组删除信息总数达到14600多条,花费经费总额达到210万元。。。。。。同时临时召集多名省内外知 名网上黑客对境外敌对网站进行攻击渗透,争取查清此次网上炒作的全部情况和真实背景,防止407专案受到干扰破坏。”
司法独立何惧媒体炒作
笔者对吉林407专案不清楚、对其所谓网上不稳定情况也不清楚。如果上述网传信息属实,那么司法的独立性和公平性必定受到质疑。
我国的刑事案件如果进入程序,必定有一套完整完备的法律证据,而且有证据规则来验证证据的真实性,不是说靠其它什么舆论就能打压掉的。证据就是证据,真的就是真的,容不下半点舞弊。
而舆论说到底也只是舆论,它只能从一个或者一群证据链来对案件进行分析,如果它说的有道理必定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而如果它说的没有道理必定受到全国人民的唾弃。公道自在民心,又何必当局化费210万巨资来删帖呢?
新闻自由何惧媒体炒作
作为国内现在的新闻自由现状而言,我国有伟大的“长城防火墙”,国内众多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何惧它小小的什么反华势力的恶毒攻击。我党只需把 案件的真实情况在中央电视台或《人民日报》下属的《环球时报》上刊登让其他媒体转载即可,这样制造的轰动效应全国所有百姓可知,不管百姓有无文化。而吉林 当局采取的方式却是用210万删帖14600多条,其行为真是令人费解!
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的相互牵制
司法独立会让所有司法机关放弃所有束缚而只重视司法、证据规则,而不会在乎“国家机器乃阶级统治工具”这一潜规则,而真正地成为为民服务的一个工具。
司法独立后的司法机关可以正视所有媒体,不管你是什么媒体,我所有的案子可以经得起任何考验,不管你媒体从哪个侧重点来炒作从哪组证据来论证,我都 可以从法律层面来打倒你。如果媒体在言论上出现问题,我们都可以利用法律来制裁它。即使你是反对我的媒体,我也可以跨国来起诉、制裁。
而当局做的却是“。。。。。。临时召集多名省内外知名网上黑客对境外敌对网站进行攻击渗透,争取查清此次网上炒作的全部情况和真实背景,防止407专案受到干扰破坏”等非法手段来解决问题。很难让笔者在内的明白事理的人觉得“吉林407专案”是一起公平公正的案件。
就像笔者的“2010.11.12刘红霞被盗案”一样,笔者在百度上的文章《千万财富强奸了中国法律?》、《贪官的泛滥乃国民的灾难》等文都被百度 屏蔽掉,笔者现在手头还有证据可证明。笔者自己问心无愧地在网络上反映(是因为万余次向中央反映无果的无奈之举),当局不依法处理问题却来删文章,这难道 就是党的能耐吗?
希望习总书记在“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中掌握好平衡点,不让更多的人像笔者一样受到腐败的迫害。
2013年3月3日
制度缺陷是官僚恶吏层昏庸和嚣狂的根本
编者按:1998年就因遭遇非法强迁开始维权抗争,两次被劳教,被打断了腿,多次被关黑监狱,不断遭受侮辱和暴力相向的马亚莲。2月8日再次遭到暴
力侵害。街道和派出所领导面对属下违纪行为却竭尽弱化、抹除,并试图以“沟通”代替究错,这种做法必然助长和纵容小吏的嚣狂,也恰是体制弊端形成的官场普
遍陋习之体现,制度缺陷正是滥施淫威的小吏们强势释放胆气和霸气的支撑!
谁给了小吏们滥施淫威的胆气和霸气?
——制度缺陷是官僚恶吏层昏庸和嚣狂的根本
马亚莲
最近中央政府高调提出要“改变工作作风”、“为群众办真事、实事”,足见各地官僚痞气已达到何种民怨愤起的厉度。然无实际监管惩处措施的空洞政改,绝无改变权威压法制民和官官相护的可能,吏痞们凶猛、跋扈依旧是不容置疑的普遍存在,
2013年2月8日小年夜,因上海黄浦区老西门街道拒不兑现2005年9月写下的调整临时房书面承诺和解决被毁扔生活用品的口头承诺、保安多次违反 工作职责拒不通报我因急事约见领导要求且态度极端恶劣而于激愤中扔了综治科的电话机,科长王义珏即强自枉称我是“针对他”而施以暴力和威胁。他非但极其凶 狠地一把拖住我胸衣以蛮力将告诉他“脚痛”的我猛推拖出办公室(我双脚距骨坏死,驻双拐),瞪眼指鼻厉斥:“你竟敢扔我办公室的东西,你就是针对我的,你 怎么不去扔其它办公室的东西。”并辱骂:娘X,你敢跟我搞,我夯死侬、揎死侬、揿死侬等威胁之类的话。还用手推打我左侧头部、卡我颈部。在被街道其他工作 人员拖开后,他仍恶声威胁:“综治科决不允许你再跨进一步,你要敢跨进综治科一步,你试试看,我要你好看,我揿死你,你吃官司不远了,……。”等等。他还 冲进办公室,捡起地上的电话机,狠狠地朝走廊地上摔过来,电话机顿时破裂为二。更卑劣的是,他竟还将我放在综治科的不锈钢拐杖毁灭了。后街道领导和警察让 工作人员临时买来铝合金拐杖,称春节后再赔我不锈钢拐杖。
详见:
街道综治科竟是施暴所
事发后,虽然街道领导接报后立刻到场且态度平和还多次上门,表示如事实确凿会批评,却不肯当场处理,其后拖延、闪烁、回避之词和26日给出的说法根 本是对王义珏的袒护和包庇。而从警方接警后的为难,到政府各主管部门接控状后的一踢了之,也都力证了官贵民贱的倨傲状态和组织原则落败于官场情面的现实, 此事毫无悬念的要沿袭弱民状无处告后不了了之的结局。如坚持追究到底,则需做好被欲加之罪、反咬一口后投送监牢的准备。
26日街道领导称:录像中未看到王义珏出拳打我等暴力动作,只看到王义珏推、拖我,王义珏本人讲是为制止我扔东西。至于王义珏对我使用辱骂和威胁性等语言暴力,因录像只显示图像而无声音,故也不能锁定。这样扭曲和婉转否定指控的结论显然是替王义珏开脱和逃避,
一、该制止的是政府违法、渎职、无诚信和凶暴蛮横言行,而非老百姓走投无路下的激愤。市区政府长达十五年赖拖强拆私房侵权案,还以劳教等非法羁押措 施整治我;老西门街道违背上述口头和书面承诺长达七年半,我无数次协谈都未能解决,诉状都被法院拒收。我多次向街道领导反映保安违背工作职责拒不通报我约 见领导请求,并奉上咸阳县委书记砸掉铁门、直面群众后信访率不升反降的报章,非但无果保安态度还欲加恶劣,难道不该激愤还该歌功颂德?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 所谓的“依法治国”、“善待民众”吗?
官民冲突时,应首先制止官员的不当言行。现却将所有遵德守法的要求都只指向手无寸铁、饱受侵害的弱民。衙不可告,吏不可针对?王义珏谓我“针对他” 即可打骂威胁摔东西,我直面苦难、冤深似海也只能依法“忍”受,不许越级上访,更不可怒从中来愤而回击,否则就是违法,就得坐监,扔了电话机就要被上纲上 线。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强势坚守的官权森威,就是作威作福惯了的小吏们无所顾忌滥施淫威戾性的强大后盾!是兽性逻辑的发挥!
街道领导和警方都“好言”警告我:你别过激非访,否则要吃苦头、吃官司的。小吏们恣意违纪犯法侵害百姓不作任何追究惩治,状告无门的我们被逼抗议即 要被以“法治”的名义投监。官们和警方强行拦截到国家信访局正常上访的我,却还厚颜无耻地要我依法维权。请问:无权无势的我们,还有何吏们所谓的“合 法”、“不过激”维权手段和途径能让政府部门遵守承诺和诚信、公信原则?依法解决政府对百姓的欠债?依法惩罚耀武扬威、戕害百姓的狗官?
二、街道领导说与公安一起看过录像,但对我提出拐杖是如何毁灭、电话机最终是被王义珏砸坏的事实和理该看到王义珏在事发过程中的凶悍都始终不予回答,被我坚持追问下称录像中没看到。该录像要么被动过手脚,要么就是领导刻意回避重要事实而选择性“观看”。
三、“挥拳”并非打人的唯一标准,我也从未指控过王义珏有挥拳行为。但恶意蛮力推、拖本身就是对人的伤害,是暴力形式之一。比如将人从楼上倒拖下楼的伤害就绝比挥拳更恶劣,2009年若非保安协力,王义珏就曾经欲对我动用如此恶性手法。
王义珏在所谓“制止”过程中不顾我告知“脚痛”而以极粗暴蛮横的重力推、拖并凶悍辱骂、威胁,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是暴力威胁的腔势和作派。难道非 要出现弱民被打伤、打死才能算做行凶威胁吗?王义珏还推我左侧脸部、卡颈部威胁,尽管力度不大但都是对人的污辱和伤害,街道领导称没看到,是被边上围观人 员遮挡,还是选择性观看或做过手脚?
不用言语化解民愤却用肢体的王义珏,凭他系男子(非男人)又曾是军人的手力,稍加使力无任何伤害即可在原地制住我的“过激”,何况我已无举动。但他 扔以凶狠腔势将我推到门口后,还进一步粗暴耍狠拖向门口……。这样严重过当的行为仅是“制止”吗?在上访抗争中,我遇到过无数政府人员各种目的的推、拖, 我从不会将无恶性的推拖说成是推打。王义珏真实意图如同2007年、2009年曾经二次无端对我施暴(见下),是妄想以此治服、吓退我。
四、我多次追问王义珏是否承认我对其的指控,尤其是语言暴力和威胁,无论街道阮书记、盛副书记还是警方,都始终回避不答。现竟以录像中无声音来回避 追究、推倒指控,是彻头彻尾的耍赖和包庇,是间接纵容小吏们为所欲为。公职人员在政府场所讲错话、做错事,只要不承认,民众缺旁证便无法追究、奈何不了。 改变工作作风?纯属扯蛋!
街道领导和警方若真按原则办事,即便录像无声音,街道人员不肯旁证,也可在观看整个事发过程中王义珏的动作、表情分析出其是否粗暴、威胁的言行。
五、春节后,街道盛副书记虽讲“矛盾宜解不宜结”,却对此事无任何说法,仅希望帮我解决些实际问题企图让我“换种思路”,连最基本的赔礼道歉和人身 安全保障都不给;而阮书记将整个过程中王义珏的行为仅称为“没必要”。更离奇的是,他们瞬忽而来的弱智,竟都不会做领导了?竟都不懂组织原则和党纪国法 了?竟问我想怎样?你还想怎样?在我多次要求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时,无奈的警方答称“街道说你扔了电话机,应该处理你”而回避受案,并始终以“我们会和街 道商量后给你说法”。呜呼!
对人的伤害、威胁和物的损伤孰重孰轻、谁是法律首保对象是人尽皆知的常识。何况电话机最终是被彻底毁坏在王义珏的手中,更何况我扔电话机是被政府严重官僚、渎职、无诚信逼急而为。中共总书记毛泽东都说如果官僚主义,老百姓就要闹事、就要打扁担。我何错之有?
“王义珏有气、失面子”即可动粗施暴且威胁我只要敢踏进综治科一步就……?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办事处,竟成他撒野行凶的场所,“为人民服务”的牌子都该敲掉了吧!
六、信访工作应做减法而非加法。作为信访综治公务员,平复、化解群众的激怒情绪是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和能力,何况是街道有错在先。就算我扔电话机过激,甚或我是违法被判入监的犯人,也不可动用私刑任意打骂威胁、污辱人格,何况我是自由人。
令人匪夷的是,被科长王义珏屡屡激化矛盾的个案多起,造成的后果都需街道主要领导出面擦屁股。可他所有严重悖离党性、公务员准则和法律规定的违法违 纪言行,都仅被警察和街道领导贯以系他年轻和脾气暴躁加以回避和袒护。可即便简单以性格论,人事部门任命和领导实际施用时,就没考虑过他的性格根本不适合 担任与群众打交道的信访、综治工作吗?
七、王义珏动辄施威非性格而是本质恶性使然,否则他就不会专选择无回击能力的个访弱者和女性动粗。2009年他以“权力有限”回绝十五年无家可归、 困难程度更高的我对春节帮困费少于其他新强迁户的质疑时,就辱骂我“脑子有病”;在我要找领导反映时,他瞪眼拍桌威胁“你要敢上去找领导,我就让你这辈子 见不到领导。”并亲自动粗要将驻拐、脊椎病变的我从五楼倒拖下去,后保安配合他才避免了我被倒拖。2007年将我非法羁押青浦度假村时,因警察和街道人员 放脊椎剧痛的我在院中晒太阳,被新上任的他看到,即训斥并指令街道人员“谁叫你们放她出来的,给我拖进去关起来!”还口出秽言辱骂我:“你这个烂女人,我 主管期间你也敢出来、敢吵,只要我在,就将你揿在盆里,整死你为止,……。”“侬格个烂女人,侬格个烂货!”
详见:
禽兽科长王义珏07年、09年历史施暴回放
客观讲,街道阮书记和盛副书记、派出所陈副所长接待时态度都很平和。尽管应由街道范围内解决的问题仍多数未果,很多观点和解决速度我与二位书记争论 较多,但他们都从未拒绝解决并愿意沟通交流,多少消解些我每分每秒存有的愤怨恨。但面对属下违纪行为却竭尽弱化、抹除,并试图以“沟通”代替究错的做法, 必然助长和纵容小吏的嚣狂,也恰是体制弊端形成的官场普遍陋习之体现,制度缺陷正是滥施淫威的小吏们强势释放胆气和霸气的支撑!
当清廉、正气被孬制扼杀,习近平书记上任后提出的政改会否真正落实?此次官痞事件能否纠错,是诠释上海政府会否沿续“落实”时口似心非、走过场的老套路之最好写照!
马亚莲(手机:13761265924) 2013年2月28日
临时住所:上海黄浦区凝和路147弄1号102室,邮编: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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