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5, 2016

宋朝与红朝的法制和人性比较

编者按:毛泽东评《水浒》的闹剧对经历过文革的人们肯定仍记忆犹新。
按毛的说法:《水浒》的要害是反贪官不反皇帝。那是说光反走资派不够,要反这位毛皇帝吗?是也!非也!毛借着这虚构的故事和含义不清的点评,把聪敏的和不聪敏的,忠心的和不忠心的人都忽悠得云里雾里死去话来无所适从。
不管怎么说吧,这《水浒》是当时社会的一面镜子,故任迺俊先生把
《水浒》中的故事拿来与当今红朝的故事加以比较是饶有兴味的。在这直观的比较之下,前朝与当朝法制的优劣不言自明了,而那时的人性和人情和如今对比,真切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这都归功来自西方的圣教六十多年来的洗脑和教化!
所以,摒弃圣教返璞归真,引进普世价值才是正道。但手握强权者拒绝直面真实,拒绝任何改变,“我有枪”!这是他们的信条。不过萨达姆、卡扎菲、齐奥塞斯库等等强人都曾有枪,但最后都亡于抢下!“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毛的这句话说得不错的,其实毛的徒子徒孙对毛的话也是听不进的!那结局就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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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与红朝的法制和人性比较
上海任迺俊

50年前千古罪人毛泽东发动了史无前例,空前绝后的文化大革命,不但与活人斗,还与死去千年的古人斗,不但与死去千年的古人斗,还与历史小说水浒》中虚构的宋江狠狠地斗,一直斗到断气。
所以今天我用宋皇朝《水浒》中有关法制的故事,与红朝的法制做些比较,看看孰优孰劣,哪朝更有法治意味?更具人性
鲁达是《水浒中宋皇朝的一个基层官吏最起码相当于现在公安局处级官员,见义勇为赤手空拳,失手打死了手拿尖刀的恶霸镇关西郑屠。
失手打死人后鲁达明白,郑屠虽然是欺男霸女的恶霸,没有经过法律程序自己无权打死他,郑屠手拿尖刀追杀他也不能算袭警,自己赤手空拳与手拿尖刀的郑屠博斗将其打死,也不能算正当履职,而是触犯了法律,同时明白法律不会对他徇私枉法,于是只能急匆匆,灰溜溜的逃跑,改名鲁智深到五台山去做和尚了。
但反观去年五月二号黑龙江庆安恶警李乐斌杀人即将一周年,不仅用不着逃跑,反而理直气壮的公告是正当防卫,并由此导致了关注此一事件的众多人士锒铛入狱,甚至间接导致震惊中外的709大规模镇压律师群体与相关人员的事件。
我们且来看看黑龙江庆安农民徐纯合,徐并不是欺男霸女的恶霸,他是上访户又是乞丐,同时还因为车祸成为半残废人,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一员
201552日他自己八十多岁的老母,与三个未成年小孩购了火车票,由于我目前无法知道的准确原因,先被火车站警察李乐斌用警棍暴打,后警棍被徐纯合夺去,警察李乐斌掏出子弹上膛的手枪一枪击毙了徐纯合。
我真的不明白我是一个练武几十年的人,都不能空手从别人手上夺棍,而年轻力壮的李乐斌警察棍子竟然会被一个半残疾人空手夺?即使被夺走会抢不过来?即使抢不回来仍有多种应对措施!绝无必要当着80多岁老母亲与三个未成年孩子的面把徐一枪
再看看《水浒里面的头号杀人犯李逹,
一次遇到拦路抢劫的李鬼,李達本想杀了李鬼,李鬼仅仅撤了一个谎上有80岁的老母,李達不仅饶了他,还给了他十两银子。可见,所谓“人民警察”的红匪与江湖大盗想必更加惨无人道!灭绝人性!
一个国家庞大的警察队伍如果出现一两个人本不足为奇,如果公平公正处理说不定还能改善当局的形象,可是令全社会匪夷所思当局宁愿与全社会对抗,就是对这个小小的杀人犯一竿子包到底,肯定李乐斌开枪杀人是正当履职,并且逮捕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关注此事的人士。无疑,当局是藉此向人发出这样的信号谁敢不听话将镣铐对付!甚至格杀
当局如此不惜代价保护敢开枪,敢要命的打手。为的是保证最后时刻,有打手能对人民毫无顾忌地开枪射杀。
善游者,必溺于水。
善杀者,必死于刀。
我敢说这中共国如果今后有更多的李乐斌出现,敢射杀人民群众,那么血流成河的河水里,浸泡的不一定全部是人民群众的尸体,最后的尸体恐怕是罪魁祸首与刽子手们的尸体。
没有永远的政权,只有永远的人民。
中共国只有六十多年,而华夏文明已有五千多年!
握权者应该理智的拿出诚意,把人当人,把公民当公民,还政于民或许还有一丝生机
有逼上梁山的故事,今后会演绎出什么故事呢?且拭目以待!
但愿玩火者有本事不自焚!杀人者不为自己竖起绞刑架

2016.4.5上海任迺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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