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29, 2013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7)(8)

   编者按:郑州市金水区刘红霞原来身值千万,但被非法剥夺了财产。因地方法院《不予立案裁定》而上访,结果被当地以“扰乱社会秩序” 为名劳教一年,此后多次以各种形式上访(发特快专递、挂号信、平信、网上信访、走访、发电报),反映了三百多次。维权六年事情不仅没有结果,反而招致了对 她和家人的打击报复,并且造成村官无理扣发她们一家人的村民福利。最后反而背数千万债务,成了乞丐流落街头。虽然这是一个特例,但上访毫无结果,并不是特 例而是很普遍的现象,无数事实都说明:中共当局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民为敌;不是为民服务而是欺压人民。 信访制度完全是欺骗人民的摆设。在一个法治社会,不应该有行政部门的信访制度,而应当以法律的权威解决各方面的问题。广大维权者在自己的切身经历中可以体 会到:要真正建立法律的权威,要有独立的司法制度来以法解决社会问题,而不能指望所谓的信访干部来主持公道,解决问题。司法独立,依法断案!才是全体维权 者的共同目标和利益所在,才能杜绝权贵们肆无忌惮的欺压百姓,也是中国的前途所在。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7)(8)
   刘红霞身份证号:41132419811216006X
   刘红霞手机号:15510294220
   刘红霞妈妈家电话037765991818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7)
   ——强权暴政乃害民之源
   作者:刘红霞
   2006年至2013年间,由于中共当局的过了官僚和腐败加罪恶婚姻法制造了一个惊天新闻:笔者婚后财产数千万因离婚却一无所有反背数千万债务。
   强权公开抢劫
    2005年12月20日,笔者户口因婚迁至郑州金水大铺村,依法享有村民福利。婚后分有笔者与丈夫闫鹏两套村民福利房、并5家合股(合资180万贷款 100万)购买桩机设备(当时两套房20多万、桩机投资50万资金不足曾经向笔者娘家借款25万)。后桩机因有股东(其股资涉嫌挪用公款)国有企业山西岩 土河南分公司经理秦生发、杜瑞生,业务量不错,几天就是大几十万的利润。赚到钱后盖了几千平方米的房产。
   婚后,笔者丈夫闫鹏拒不归还笔者娘家债务,还转移两套村民福利房的产权至其父、其妹,“盗窃”笔者财产,长期依仗其家族人多拒绝笔者居住房屋来虐待 笔者。中共当局非但没有制止其恶劣的行为,却多次使用行政暴力(该立案的不立案、故意不告知离婚诉讼的开庭时间、在没有诉权的劳教所强迫笔者开庭、在笔者 在劳教所年工资只有72元的情况下强迫缴纳几万元诉讼费、长期虐待笔者拒不出具证据阻拦笔者提起刑事自诉)来助其达到抢劫全部财产由闫家人员掌控的目的, 造成笔者维权6年、一年劳教、一无所有、负债数千万、举债告状。
   劳教乃剥夺民权之暴政
   劳教在中国境内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本身就是不经法律程序剥夺公民人身权利的非法和野蛮的制度,是中共继苏联之后发展到登峰造极的暴政。即便如此,按 劳教条例规定,被劳教人员也有权提起行政起诉。可河南省女子劳教所却剥夺了笔者的诉权。其原因在于笔者维护着法律和正义,那些当权者才是践踏法律的祸首, 所以非法剥夺了笔者的行政诉讼权,成了劳教暴政的受害者。因此暴政,笔者直接或间接地失去了所有财产。故劳教乃是可恶的暴政,乃是打压百姓维权的工具,乃 是万夫唾骂之罪源!
   揭腐败遭围观、抢劫
   由于笔者走访、信访、网络信访逾万次无果。2013年1月7日,笔者在河南省信访局信访接待处门口打条幅。2013年1月8日至11日,笔者在河南省公安厅门口打条幅。2013年1月14日,笔者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金水区委打条幅。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7)(8)
   该反腐条幅得到大批群众围观也遭到来自东风路办事处的“抢劫”(未遂),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7)(8)
   同时公安厅领导、河南省信访局领导、金水区领导信誓旦旦承诺解决笔者诉求。
   无望的反腐
   笔者希望依法解决笔者诉求,希望郑州市公安局金水第二分局在2011年8月笔者举证后重新审查证据决定立不立案的法律文书尽快给笔者使笔者尽快可以走法律程序来解决笔者诉求。
   但笔者感觉自己的合法诉求在中共当局目前的社会状况下很难实现,自07年上访以来,笔者一直在失去!失去工作、失去青春、失去财产、失去婚姻、失去福利、失去房子、失去衣物,甚至现在被东风路周艳红等人搞得失去亲情。。。。
   在这个万恶的黑暗里,笔者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可以失去,更不知道自己还可以拥有什么,感觉正如笔者条幅所称“犯罪不查人心寒,渎职警察仍为官;贪污腐败没人管,层层贪官难维权。。。。。。忍亦死兮抗亦死,一条残命莫珍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8)
   ——孟建柱当诛!
  
   伴随着18大的结束,孟建柱如愿地由公安部部长升为中央政法委书记,掌管了中国所有政法案件的生杀大权!虽然也口口声声反腐败,灭了几个苍蝇,可中国的腐败现状并没有得到缓解!面对“既打苍蝇又打老虎”的口号,孟建柱将何以自处?
  
   悲惨反腐路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7)(8)
    2006年至2013年间,中共当局的腐败炮制了一个惊天新闻:笔者婚后财产数千万因婚变维权六年、劳教一年、负债数千万、房被抢、财被盗、福利被掐、一无所有、举债告状!
  
   该案中涉及严重的刑事犯罪(盗窃案、诈骗案、非法经营案、挪用公款案),六年来得到了郑州金水公、检、法、的恶意串通不予追究,反而政府将笔者千方百计地迫害欲致死笔者,其狼子野心本文可窥一斑!
  
   如图所示,笔者六年来各种方式维权达万余次,可案件至今没有结果。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7)(8)
   再看孟建柱所在的公安部,到公安部信访接待处,每次都不予接待,登记一下身份证把人推出去,连接谈的资格都没有!在2011年10月10日,笔者与 河南访民张相、宋朝一起到公安部走访,公安部大厅里的警察居然打一个因不满其粗暴接待态度的男访民。请问孟建柱,你所在的公安部在你的管理下就是这样简单 粗暴地对待群众的吗?
  
   2011年下半年,笔者曾到公安部门口去打如图条幅,你们的警察把我抓走,就不了了之了。。。。。。2011年上半年,我东风路派出所孟庆刚在多次 曾扬言笔者再到北京就还要再被他劳教三年。请问孟建柱,你所管理的公安分子就是这样一些东西吗?请问孟建柱,你的管辖允许公安犯罪来保护嫌疑人却打击无辜 冤民吗?
  
   2011年11月,笔者父母被镇平县公安局以“非访”为名训诫六日,还以无限期训诫胁迫笔者父母写悔过书。请问孟建柱,你所管辖的北京市公安局可以 将没有任何滋扰行为、没有信访材料、没带身份证、没有自称是访民的公民随意捏造“训诫书”,对吧?河南公安可以随便训诫、劳教却无视他们自己的故意犯罪来 包庇凶手,对吧?
  
   2012年3月,笔者因义务给《中国民情民意上呈窗口》打字、录像却被以“诈骗”为名抓捕28天,现在还是取保候审。请问孟建柱,你所管辖的警察就可以给公民任意罗列罪名构陷入狱还不愿意认错吗?
  
   2012年11月6日,笔者邮信被陶然亭派出所警察抓至久敬庄送至郑州黄河渔场非法拘禁十日。在笔者上访的数年被非法拘禁、非法监控无视次,请问孟建柱,这样的黑社会行为表明了什么?
  
   2013年1月18日,笔者给法院李春强、公安常涛发短信让其把笔者在法院的相关卷宗带公安局立“挪用公款、诈骗、非法经营”等罪。而到1月29 日,已经过了法定七日,公安还是没有任何抓捕嫌疑人或下立不立案的法律文书的举动。请问孟建柱,你所管理的公、检、法要法律是用来肆意践踏法律和人权的 吗?笔者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公权力出来拦挡,难道这不是使用行政暴力抢劫民财吗?
  
   孟建柱的心
  
   六四事件,有人称为“六四大屠杀”,而中共当局在国内宣称“暴乱”;六四的学生和市民,自己宣称“自由、民主、反官倒”,而当局却称其与反华势力勾结被人利用。
   法轮功有人称“中共活摘事件”,而中共当局在国内宣称其是“邪教”;法轮功学员,自己宣称“真善忍”,而中共当局却称之为“邪教成员”!笔者,既不是六四学生,也不是法轮功学员,但笔者没有看到他们作恶,反而看到中共官员的“假恶丑”。
  
   假:明明是国内民怨沸腾,却天天在CCTV上秀幸福。孟建柱,我不幸福,我因为贵党的腐败生活在人间地狱,痛不欲生!像笔者这样感觉的人何在千万?
  
   恶:明明有长城防火墙,却在宣称新闻自由。孟建柱,法轮功也好、六四也罢,是真是假得让人家说话,要相信民众的眼是雪亮的,能分辨善恶!而当局建立防火墙,遮蔽了百姓的眼,这种愚民政策,只能说明一点——心虚!
  
   丑:明明是腐败造成我的悲惨现状,你们却自己内部往上报份材料不让我知道就算我的事情结束了!如果这样不是丑,那就把案件详细情况放到网上让百姓评!请问孟建柱,你们敢吗?
  
   请问孟建柱,“杨佳事件”中,他既然决定慷慨就死为何还要带防毒面具和橡皮手套?“郑州刘大孬事件”中,明明他是为了防止自己的财产被强抢的正当防 卫(面对强大的对手无计可施),怎么就成了故意杀人?你们眼中的犯罪分子,恰恰是无数百姓眼中的“英雄”。可见,贵党的公信力到了什么程度?
  
   孟建柱部长,在你当公安部部长时不解决笔者诉求,在你当政法委书记时我被侵害的更严重。请问中国无数的老百姓养你有何用?孟建柱部长,如果说以前周 永康压着你,可现在呢?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你为什么不打?你按的什么心?周永康之流被无数的人唾弃,你为什么不从他下刀?就算他是老 虎,您不敢打;那么打郑州这几个苍蝇,你敢吗?虽然郑州方面口口声声要调解,但那是建立在践踏法律、严重侵害笔者权利的基础上!孟建柱部长,拿出点行动 吧,让百姓看看你的爱民之心吧!
  
   要不,像你这样不作为的人就当诛!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7)(8)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