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的鸡与下跪的女人
天理
六十多年前的1949年,中国“人民”被人告知从此站起来了!想不到的是,六十多年后的今天,一个中国女人终于被迫跪下去了!
所不同的是,六十多年前时候的中国人被刚刚被睡醒,但六十多年后,这个自称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记得当年柬埔寨红色高棉屠杀了本国人口三分之一,其中就有20万华人。可华人向祖国伸出求救之手时,换来的却是红太阳授意姚文元为凶手波尔布特授勋。1998年印尼暴民大肆屠杀奸淫华人华侨,我们这边的政府一点反应都没有。
还有,俄罗斯打死中国人、韩国海警打死中国人、朝鲜人民军击毙中国人,这种事情越来越多了,简直到了目不暇接的地步,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政府还是没啥实质性的反应。
近期,有一个中国女人,在柬埔寨人的众目睽睽之下被逼向死人画像屈膝下跪,这种侮辱性结果,深深刺痛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可是,这个强大的政府外交部 的表态让国人心寒。一个国家的政府不去尽力保护自己的国民,反而指责其犯错,并表态交由对方处理,这是什么狗屁的外交逻辑?
这好比就像你家孩子,弄坏了别人家的东西,你虽然肯定要赔偿,但绝对不会把孩子任由交对方处置。在全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不管是民主还是独裁的国家,历史上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混蛋的外交部。
当然,因为这些官员不是我们纳税人和老百姓选出来的,所以,它们不会为你们这些纳税人和老百姓服务的,对中国人要杀要刮任从其便!真的感觉中国人就像是被别人拿去祭祖的鸡。做个中国人真是窝囊透了!难怪这个国家的政府官员要将子女送出去做外国人!
若是一个政府保护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哪怕公民是囚徒,人格也是受保护的)就不是合格的政府!真不知道这些外交官员究竟是怎么理解“大国”的意义是什么?这一事件的出现,肯定令中国人心寒,特别是在东南亚的华人华侨心寒,他们从来没有“伟大祖国”在背后的撑腰。
联合国的有关人权的法案明确规定:对国家领导人肖像的损坏,属于言论自由范畴!按国际规则:法不禁止即为合法!也就是说,按国际法和柬埔寨法律,这 个中国妇女的行为都不违法。顶多是行为不当,触犯了当地人的脆弱感情,勒令道歉驱逐出境即可,要中国人下跪,这明显是柬埔寨对中国人的蔑视和羞辱。
所以,善良的中国人以后别再瞎扯啥什么的“站起来了”和“大国”的掘起了,先想办法“活下来”才是正道。谁都知道,这一件事仅仅是外交部那狗官快嘴 说错了的吗?没那么简单。大家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伟大的国家政权把具体的人当人来看的?柬埔寨这幅中国人被罚跪下的照片,就是中国人在国际地位的真实体现。
假若,如果撕个画报都要被逼当众下跪,那么当年屠杀了20万华人华侨的柬埔寨红色高棉余孽们,就更加应该到中国来剖腹自戕谢罪了。所以,一个所谓人民的政府,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连基本的保护国民的责任都做不到,还赖在台上干什么?
应知道,跪在地上的不止是那个中国的女人,也包含了一整个国家中国人的尊严,以及一个国家政府对公民最基本的保护责任。一个国家政府随意抛弃自己国 民的做法,将会得到何种的回报?本人相信,历史将会记载:2012年,柬埔寨政府强迫中国女人下跪,中国外交部表示强列的支持。
2012-10-26于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