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8, 2016

17名被禁出境律师的公开信

新春之际,中国民主党(海外)美国委员会给民主党人,弟兄姐妹、公民朋友拜年。此刻,正是合家团圆的时候,我们祝福您和全家,身体健康,诸事顺利。但是此时此刻,王炳章、陈西、胡石根、秦永敏夫妇、刘贤斌、朱虞夫、许志永、丁家喜、陈云飞、吴淦、刘晓波、郭泉、唐荆陵、郭飞雄、刘远东、刘萍、赵威、于世文、刘家财、贾灵敏、王宇夫妇、李富春律师兄弟、谢阳律师、赵海通、张皖荷等等几百位民主党人、公民、朋友、弟兄姐妹却在高墙内,无法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他们的家人在这样的日子里苦苦的期盼他们早日归来……
在这个时刻,让我们记念这个国度里这些最优秀最勇敢的男男女女,感谢他们的付出!愿我们为所有付出牺牲的良心犯重获自由,为拆毁囚禁所有国人的大监狱继续努力!


编者按:201579日,口口声声要“依法治国”的中共当局对最懂法律,最尊重法律的律师群体采取了严厉的打压手段,警告、问话、扣押、拘捕等等手段无所不用,还对一大批律师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这个措施只以口头告知的方式实施,而不敢广而告之。可见作出这一决定的部门和个人也深知,这一决定不符合现行法律,更不必说更广义上的“法”了。不过这由不得他们,赵家的法律不过是摆设,习大帝的个人喜好才是真正的法!“朕即法律”在习大帝治下再一次得到充分的彰显。
被限制出境的律师当中有十七位律师于20151112日联名向作出这一决定的北京市公安局提出质询。时至今日,相关部门和人员不敢正面回应这些质询,而当局却进一步加强镇压力度,甚至逮捕了一大批律师。
可见在各级官员眼里:法律算个屁!上级命令才是天!在习大帝眼里:法律算个屁!我是“男儿”我说了算!
明白人都知道这一点,无需我们多说,但还有很多不明白的人,还有许多仍旧对习大帝抱有期待的人。他们还需要看看这封信,再来品味一下习大帝的“全面依法治国”和“把权力关进笼子”是什么东东!
而中共国的每一个人都需要体会到:如果没有基于正义,良知和人道的法律加以保护,任何人,包括中共的最高层人物随时都处于危险之中。当年无视法律的刘少奇在被批斗时才想到用“宪法”来保护自己,但为时已晚。正如网民说得好:“对于正义,你选择沉默,说是你的自由;对于呐喊,你选择漠视,说是你的权利;对于良知,你选择无视,说是你的判断,如有一天,当你遭到了不公权力的伤害。当你遭了枉法判决时…想一下过去,自己的曾经,请不要抱怨这个社会太黑暗,因为正是无数个曾经沉默的你造就你今天的遭遇,有其因,必有其果。”
今天,您的选择对您和您子孙的未来休戚相关!!!
中国民主党(海外)美国委员会评论员

芾箐

依法治国”的真意
http://mzhdtongxun.blogspot.com/2016/01/blog-post.html
北京市公安局、王小洪局长:
促使我们联合致信的原因是:近期,我们这些律师在欲出境旅行、学习时,均被各地边检机构拦截,边检机构称是北京市公安局认为我们“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进而做出禁止我们出境的决定,由他们执行。虽然拦截时各地边检机构均没有向任何被他们拦截的人出具过任何书面档,但我们姑且相信他们的说法,即我们被禁止出境的原因是你局做出决定并通知边检机构执行。
首先,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为由禁止公民出境的,其决定权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而你局显然不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故你局无权以此为由决定禁止任何公民出境,而边检部门执行你局的通知,亦为非法。
其次,你局做出禁止公民出境的决定,是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重大决定,但是你局并没有向我们任何一个人有过任何方式的告知,我们均是被边检机构以非常不正式、极端不严肃、也很不负责任的“口头告知”和直接的拦截才知道自己被你局剥夺了自由旅行的权利。
第三,我们是中国执业律师,我们的所有行为均是在中国法律不禁止的范围,我们没有违反任何中国法律,你局也没有告知过我们有涉及任何案件,我们所言所行,均是在履行法律所赋予律师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职责。当然,我们也依法享有和履行着中国公民应当享有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如果因为我们履行律师职责和公民及政治权利而认为我们“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那是你局对“依法治国”的错误理解,对中国法律的歪曲执行。
第四,对中国政府有国际公约约束力的《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6条规定:“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a)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恫吓、妨碍或不适当干涉;(b)能够在国内以及国外旅行并自由地同其委托人进行磋商;(c)不会由于其接照公认的专业职责、准则和道德规范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受到或者被威胁会受到起诉或行政、经济或其他制裁。”你局禁止我们出境,是对上述国际公约的直接严重违反,影响了我国的国家形象。
最后,我们希望你局及时纠正错误,撤销禁止我们出境的决定,并通知边检机构。作为知法守法、无权无势的普通公民,我们深知要求改变傲慢与偏见的艰辛,但是,我们又是一群不畏强权、不怕困难的执著律师,我们将以各种方式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直到你局撤销错误决定为止,为维护我们自由旅行的公民及律师权利,我们会将维权进行到底。
特此致信。
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律师蔡瑛
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刚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文秀
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永喜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思敏
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蓓
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小军
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星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
北京瑞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其磊
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正清
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琨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律师燕薪
重庆者羽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飞翥
北京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
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方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科科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依法治国”的真意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