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3, 2013

挑战

  据胡可师报道:
   昨天下午5点零5分,梅陇派出所杨所长来电,要求我不能去今天的同城聚餐。今天早上刚过8点,一帮警察敲我家的门,开门后进来一个打过交道的警察, 拿着一个打开的手电筒,往我家里闯,嘴里说‘今天我休息,领导一个电话把我叫来,没办法。你家里现在房间里一共有几个人。’我说‘就我家三个人’。他说 ‘没其他人’。说活间他已走进我家卧室,对我睡在床上妻子照了照走了。我估计警察是防备在外地的李化平、谢丹等潜回上海,到时候突然出现在同城聚餐场所, 警察已知道他们已回上海,但没掌握他们确切行踪。警察刚走,就接到杨勤桓打来电话说他门口已是警察、便衣一大帮,还有警车。十几分钟后又接到杨勤恒弟弟杨 勤民的电话,说他哥巳被带走。我马上拨通高晓亮,高晓亮说一大早就接到国保电话说要带他去见国保领导。这巳不是同城聚餐,而是有中国特色的超级版猫捉老鼠 游戏。刚写此,杨所长又来电说昨天李化平来过我家没有?


 中国民运人士上海杨勤恒
   左杨勤恒,右张林

   挑战
   挑战,我们的挑战,
   向我们的恐惧,挑战,
   向我们的软弱,胆怯,挑战,
   向反动派,作出我们应该的,挑战,
   -------时代,赋予了我们挑战的权利,
   历史,给了我们一个挑战的时代!
   秦永敏的和平宪章,是挑战,
   民间曾经的大规模组党,也是挑战,
   刘晓波的零八宪章,是挑战,
   要求废除劳教的正义呼喊,也是挑战,
   陈光诚,在挑战,
   朱承志,也在挑战,
   唐荆陵的不合作公民,是挑战,
   柴金元,杨崇南国举牌,也是挑战,
   宗教界,律师界,大批的访民-------都在挑战,
   ——虽然,看不到硝烟,但是,
   也是壮烈的,不懈的,一波波的近身搏击!
   这,没有什么可怕,不值得可怕,
   可怕的是,人被活的像一条狗,
   我们,被像狗一样的,活着!
   但是,我们又不愿意,被像狗一样的,活着!
   因为,我们有责任:
   ——不能允许邪恶,再祸害我们的下一代!
   饭醉,也是挑战,
   同城饭醉,是我们交际友义的援绳。
   是导引大家走出恐惧的底线,
   是,上战场的出发点,
   ——同城饭醉,就是挑战,
   杨勤恒说:这一仗,只许胜,不许败!

   挑战

   挑战

       《为杨勤恒申辩》
   1997年傅申奇在自由亚洲电台的总第六次评论

  
   亲爱的公民: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为杨勤恒申辩》。上海公民杨勤恒写信给中央政府的上海地方政府,陈述了他在九四年被载脏陷害的过程,列举了他的公民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的事实。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他被载脏陷害的情况和公民权利被严重侵犯的事实:上海公民杨勤恒,现居中国上海普陀区沪太路七百五十弄三号二零七室(邮政编码 200065电话:56095707), 原来是上海星火锅炉厂工人,在工厂时,就以正直的品格受到大家的尊重。早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因行使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出版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表达独立的 思想和言论受到判刑两年的迫害。出狱后失去了原来的职业,为解决生计问题,他于八六年开始申请个体经营执照,但一直没有得到批准,九三年他给黄菊市长写 信,由于黄菊市长的批示普陀区警方和有关部门才迫不得以开始办理,同意他在宜川路交通路口先搭建活动房经营同时办执照。可是却不断刁难他,经营不到半年两 次逼他迁移经营地点,并且一直不给他执照。九四年五月十日,普陀区警方在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明的情况下,强行搜查了他的活动房,其中一个穿便衣的人声称搜 到了一团东西,经化验是毒品,以此为借口逮捕了杨勤恒。同时把活动房连同里面的所有财物全部砸毁。
   由于杨勤恒预感到有人蓄意要栽脏迫害他,拒绝在扣押物品单上签字,并进行绝食抗议,致使栽脏者有所顾忌,没有以毒品罪迫害他,最后又以思想言论方面的理由判处他三年劳动教养。
   在此,我为上海公民杨勤恒作出如下申辩:
   一、杨勤恒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到了侵犯: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普陀区警方用栽脏的方法剥夺杨勤 恒的人身自由,这是一起严重的触犯宪法的事件。警方制裁杨勤恒的出发点是否正确我暂且不论,我认为,即使警方的出发点是对的,也不能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办 法,用栽脏诬陷的办法来制裁公民。如果这种恶劣的行经不得到惩罚,那么警方就会养成只要方向正确,可以不择手段的习惯,从而无视宪法和法律,那么我国任何 公民的人身自由就随时有被剥夺的危险。
   二、杨勤恒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污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普陀区警方居然栽脏毒品来诬告陷害一个普通公民,不论其出于什么动机,都是公然触犯宪法的,侵犯了杨勤恒的人格尊严。
   三、杨勤恒的生存权利受到了侵犯。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而普陀区警方不仅不为公民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甚至在市 长的批示后,继续刁难和阻挠杨勤恒得到经营执照,妨碍他劳动就业,致使杨勤恒在十多年中不得不靠父母、兄弟和朋友的救济生活,目前他已被折磨得身心憔悴, 体质虚弱,连看病的钱也没有。今年四十四岁的杨勤恒依然单身一人,立不起家,还要靠年迈的父母供养,饥饿的贫穷线上挣扎,已经连我国政府一再强调的基本人 权---生存权都没有了!
   四、杨勤恒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侵犯: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杨勤恒的活动经营房是在各有关部门同意和指示下搭建的,因此活动房连 同里面的财物都是杨勤恒的合法财产。普陀区警方把这些财物全部砸毁是毫无道理的。起先,警方声称砸掉活动房是因为在里面发现了毒品,后来又改称为:活动房 是违章建筑,最后干脆耍无赖说;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砸掉的。警方也许已经意识到他们的做法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但又不想承担责任,所以推得一干二净。但是 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的丑事能推得了责任吗?我完全同意杨勤恒本人在信中的说法:“一。这伙政府机关的打砸抢分子,违法乱纪蓄意侵犯公民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 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破坏政府极力要求的社会稳定,已是事实。二。这伙政府机关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相互包庇地蓄谋以毒品栽脏陷害他人,也已成为事实。”我完 全支持杨勤恒在信中向政府领导人提出的四点要求:“一。追查这起栽脏陷害事件的真相,追究主谋和责任者,澄清事实,并作公开道歉,恢复名誉。二。追查故意 侵犯我私人合法财产、咂掉我活动房的事实真相,追究藐视宪法和法律,蓄意咂掉我活动房的肇事责任者,并赔偿我的一切损失。三。要求有关部门作出解释:我以 毒品名义被抓,何以又以其他事情为由决定劳教三年(对被劳教三年一事保留进一步提出申诉的权利)四、要求政府帮助我解决生计问题。并追查一个失业者十几年 申请不到执照一事的责任者。”他在信的结尾处说:“为维护我国法制的尊严,为帮助政府消除各种腐败现象,也为了维护一个普通公民应有的权利和尊严。我把自 己遭受迫害的经历写信上达于政府,我也将不怕威胁地作所能作的一切抗争,哪怕有一天“被汽车碾死”在祖国的街头。(“被汽车碾死”是警方审讯他时威胁他所 说的话) ”目前,杨勤恒和他的朋友们及一切知情的人们正在关注、等待着政府调查、处理和解决此事。而他作好了进一步上访的准备。在此我呼吁我国政府:为维护宪法的 尊严和法律的权威,对杨勤恒的合理要求作出妥善的回应。同时建议杨勤恒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普陀区警方和诬告者提起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并呼吁广大公民帮助 他行使正当的公民权利。谢谢收听

1 comment:

  1. 我,因1997年邓小平去世在上海中百一店七楼散发平反六四的传单,被公安局安康关押十三年多; 王善灏组织自己的政党到北京大学联络被安康关押七年;王妙根中国民主党上海成员与我同关十二年;潘志明听美国之音写体会,正在工厂上班,突然国家安全局警察逮捕了他,送安康关5年;工程师董波在网上发表取缔共产党的帖子,被安康关押5年; 还有大量维权上访人士被长期关在公安局安康.
    秘书长我支持你,可是我试过,上海警察根本不讲法律,上海法院不受理带政治色彩的案件,哪怕是冤案也不受理,要靠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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